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施无弃翻了翻白眼,懒得搭理这两个臭丫头。
这时候,他注意到店门口有什么东西,进来的时候还没有。他上前走了两步,认出那是刚才那位金衣女子的荷包,上面绣着金丝雀,还有一个小小的“序”字。它安静地躺在阳光下,等他捡起来。这荷包掂着很沉,装了不少银子,或许是因为掉在土地上才没发出什么声音。施无弃拍了拍包上的灰尘,抬头左右看了看,转身去追那个姑娘了。
金衣男子七手八脚地收拾好自己,接过掌柜递来的大布袋子,连忙跑出去看。他在门口站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妹妹的影子,跺着脚干着急。余下三人一尸也走出来。山海对他说:
“公子莫慌,我们的友人已经找她去了。天黑之前,我们都会回到租住的庭院儿里去。你若不放心,可以随我们一起等他们回来。就算她不听劝,告诉你她的去向也比你满镇漫无目的地去寻要好的多。”
那位公子行了个礼,有些无奈地答应了。
公子名叶临兮,自中原而来,要到青璃泽会经历一片广袤的大草原。叶府的名声不算大,至少他们并没有听过,但看这身家当与他的谈吐,能判断出富贵的身家。与他闹脾气的,是他亲妹妹,名叶子序,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也不知怎么的,叶家父辈四五人,每家四五个儿子,加起来二十余人就偏偏出了这么一位千金。举家上下视其为掌上明珠,爱不释手,当真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娘怀着她的时候,家里已经十几个兄弟,对娘的肚子是没报什么希望。他们都想好要给这个儿起什么名字——就叫子序。那年我们曾祖父寿终正寝,要给碑上刻后辈的名字。既然子序在肚里了,按家里规矩也该写上。结果倒好,都刻石头上了,生下来是个姑娘,大家都惋惜曾爷爷没能抱一下。还好,这名字,男孩女孩听着都顺。”
慕琬与山海对视一眼,没吭声。他们想的大概是一回事儿:我瞅着叶临兮这仨字儿,也挺中肯,怕是全家都做好了二手准备,准有一个能中。
青璃泽几乎隔十几天就有人来,来的都只住上十几天。他们都抱着明确目的而来,偶尔也有对此地独特的人文风貌与奇花异兽感兴趣的人。山海他们上午租住的这处庭院,就是正巧有人要离开,碰见同样身为异乡人的他们,就顺道指了指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本应燥热不堪的地方因为多水,湿润很多。此地又有大量的植物与树荫,坐在大树下支起的小桌儿前,清风徐来,惬意得很。
“我们嘛,走到哪儿算哪儿。我为了追她,走得匆忙,只抓了一叠银票。不过问题不大,只要有钱庄的地方就能落脚。我们的马还拴在驿站,没找好住处,她看到满街银饰店,非要扎进去看看。唉,你们说一个姑娘家家,怎么就不爱窝在家里绣绣花儿,踢踢毽子什么的,硬是要学说书的、还有那话本里的故事,‘执剑走天涯’当什么女侠。太危险了。”
“可你还是没有把她硬抓回去嘛。”黛鸾说。
叶临兮挑了挑眉:“那更不行,被序妹讨厌了更危险。哎,你们的朋友,是什么人?就……为人可否端正?我妹跟着他不会有危险吧?”
“施公子武功高强,灵力超群,叶公子大可不必担忧。”
山海如此安慰着他,他松了口气。只是两个姑娘都注意到他没回答第一个问题。
施某人,人品存疑,嗯。
“噢,那就好……呃,他们会不会迷路啊?”
慕琬单手撑着脸,瞄了一眼端坐着的柒姑娘,说不会。她还记得在那个满是山贼的山村里,横跨整个村子的距离,施公子也能使唤得了柒姑娘。他应当还在这个镇子内。
“那、那我暂时就放心了。若寻回吾妹,叶某必有重谢。”
大家微微一笑,并不是很在意。慕琬换了一只手支起下巴,问他:“那你们此行来青璃泽,其实也是漫无目的地瞎逛?”
“我们穿过草原,最先到的就是这儿了。我对此地并不了解,只知一位六道无常隐居于此地。当然,也只是听说。序妹倒是对青璃泽感兴趣,在书中见过,早就想来一览风光。”
山海抬起眼。
“你知道六道无常?”
“黄泉十二月,江湖何人不知?”
慕琬耸耸肩:“很多人还是不知道的……不然,黄泉铃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不过,您可知是哪位无常,常驻此地?”
“自然是郁雨鸣蜩·皋月君。”
“唔,您知道的确实很多。”
“那是自然”他的语气有些骄傲,“据说我曾爷爷年轻时,为了解决当时的困难,壮大叶家,亲自来青璃泽拜访皋月君。最后,还是踏破铁鞋,用一株稀世罕见、天下传言仅此一朵奇花换来的法子。”
三个人同时将目光聚拢到叶临兮的身上。
“那、那朵花是……”
“那花生在矿脉上,不知根系如何发展,又怕灵力供给不足,只得掘掉一大块矿石。它娇贵得很,数次都要蔫儿在路上,我曾爷爷总是咬破手指,用血浇灌它保持些许精神。对了,那花叫娲堇华,当时几近绝迹,余下的都被人收藏起来,不肯见人。黑市上流通的花,更是被炒出了天价,但多半是假货。当时我们的家业根本买不起,他亲自去寻,在锦桐乡寻到了仅存的一朵,就带走了。现在或许更贵了吧?叶府家大业大,当今的价格怕也是吃不消。”
“嗯,是不好养,我家的也死了。”
除了阿鸾接了一句话,山海和慕琬只是瞪大了眼对视着,谁也不说话。
娲堇华在皋月君手里。
重生后,疯批反派揣了我的崽 在暴君后宫佛系种田日常 我为什么要洗白 弃太子成为虫母后 我老公他家财万贯还不爱回家 乱世大风歌 掌上弃珠 闪婚对象他不对劲 白毛控雄虫出轨后 不想卷科举,奈何大哥先躺平了 出马仙的自述 重回2008我只想赚钱养家 我妻是乾元 港式爱情 美漫里的剑魂 洪荒仙神纪元 京眠沉溺 快穿,好死不如赖活着 我是超人 反向带娃后我在娃综爆火了
关于直播科普我捡斩魄刀,开局无敌林默穿越了。开局碰上幻想入侵现实,全球觉醒超凡。从此,这个世界便有了斩魄刀恶魔果实奥特曼变身器而这一切都与林默前世的动漫影视游戏等相符合。林默也因此激活幻想科普系统,成为一名科普主播。家人们,九条尾巴的狐狸叫九喇嘛,是个好用的查克拉充电宝。嗯?这根棒子?它是战之神杖,能够召唤战神阿瑞斯的神力。什么?你捡到一张卷轴?原来是骨王的超位魔法,坠落天空。喂,你们见过召唤暴风龙的史莱姆吗?宿傩,你眼睛这么多,你不中幻术谁中?!岛国我们大岛民族的超凡者去哪儿了?怎么可能才这几个!泡菜国龙国过亿的超凡者一定是偷我们的。鹰国林默才是世界不,是宇宙霸主。...
因为一场阴谋,为帮助初恋情人的妹妹,他大义灭亲,亲自报警把涉嫌强奸的岳父抓捕入狱,看着苏父从权贵到凡尘身陷囹圄,看着苏母在死亡线挣扎,看着妻子无助而绝望他带情人登堂入室,迎来的是妻子心灰意冷后的离婚协议书真相揭露,岳父无罪释放,他惭愧悔恨,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决然远离的背影婚房依旧...
末日爆发五年,城市已成废墟。一人一狗,行走在废墟之中。面对凶恶的沙匪,小狗怒吼一声,摇身一变,变成身高百尺的地狱魔犬。随便一声怒吼,就将这些沙匪给吓尿裤了。让你养狗,你给养成地狱魔犬了?一人一狗的传奇,末日霸主的故事。...
她是现世界的一个普通人,一场意外让她穿越回古代,世界很危险,小小女子致力于成为古代有名的服装设计师,暮云定下一个小目标,先挣他一个亿,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平。他是古时代的一个身世离奇的管事,身负血海深仇。然朝中局势风起云涌战乱四起,暮云只得弃生意而逃之,光鲜亮丽的老板一时间沦为乞丐,朝不保夕为人鱼肉。管事化身当朝六皇子道我不仅能让你发家致富,还能让你宠冠后宫,你愿意跟着我么?...
三年前,初恋男友突然断崖式消失,苏景禾从国外念书回来,才发现初恋已经跟小三有了两岁的女儿。他们从校园携手步入社会的爱情,终究抵不过小三陪他卖醉一场。不过苏景禾也没闲着,被抛弃后的她,在美国找了一个暧昧对象。苏景禾为了前途回国就职儿科医生,与三年的暧昧对象潇洒道别。走了,William,别太想我!两人在第八届科技博览会上重逢。她的暧昧对象,居然是国宴座上宾?两人相遇的第一晚,暧昧对象就将她摁在蚕丝大床,教她念自己的名字。还要继续较劲?黎嘉烁的嗓音暗哑低沉。苏景禾早已记不清之前青涩的模样。她的清纯毁于黎嘉烁之手。她的妩媚经过黎嘉烁调教。女人这一生不能遇见欲感太重的男人,一旦碰过,就会上瘾。某天,初恋男友打电话给苏景禾卑微求和。黎嘉烁一把夺过她的手机。陆先生,你好,我是黎嘉烁。苏景禾攥紧了丝滑的床单,折腾过后的汗水坠进鬓发。黎嘉烁眼神温柔,他单手掐住她的下巴,低头亲吻她的唇瓣。好吧,她的暧昧对象要转正了。你的身心我都要世界繁杂喧闹,可你是我的Sweetheart我知道你对我上瘾,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也是...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