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兵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回 因噎废食(第1页)

“我有预感,今天晚上躺下去,明早我起来保准腿疼!”

聆鹓已经开始担心明天的事了。谢辙叹口气,说她这个身子骨,可能只是早上那点路就已经够第二天的腿疼了。寒觞忽然笑起来,说道:

“照你这么说,叶丫头还赚了?”

“我可没这么讲。”

聆鹓一屁股坐在路旁倒下的树干上。她又累得喘气儿了,觉得眼前犯晕。

“我眼睛很难受……特别疼。”

“你啊,是脚下的雪盯太久了。得时不时看看前面,看看天什么的。算了,我们还是休息一下吧。”寒觞坐在她旁边的一点距离,又问她,“吃点什么吗?这会也该饿了。”

“唉呀……”

这时候,他们听到了第四个人的声音。寒觞和聆鹓同时扭过头去,站着的谢辙也看向他们身后。竟然有一个女人在这里,独自一人。她是从另一面的山下上来的。

“你们从翡玥城来么?”她有些好奇地问。

“嗯,是了。”聆鹓应道。

这女人的身份,也不是一眼就能瞧出来的。她带着一根杖,专门拿来登山。他们猜,这位姑娘上来的时间要比他们晚,不然现在也该翻过山头了。她穿着藕色的长衣,看着干净。材质嘛,既像是有钱人偶尔会买的便宜货,又像是穷人家咬咬牙会买的贵重品。她究竟有钱没钱,又是干什么的,光凭看的也看不出来,只能猜出她大约二十几岁,最大不过三十。

“您是……”谢辙的眼神有些奇怪。

“一个路人。”女人礼貌地笑了笑,让人觉得几分亲切。

聆鹓和寒觞都与她寒暄,但谢辙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两人各自往倒下的树干两端坐了坐,扫掉周围的雪,给她腾出一块地方休息。她放下手杖,取出一个铜手炉揣起来。手炉看上去很旧了,也不是多么精致、多么值钱的那种做工。

“您从哪里来?”

“从很远的地方。”

女人搓了搓手,一直暴露在外拿着登山杖的右手快要冻僵了。她没有直接回答聆鹓的问题。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们几个,不过是机缘巧合下萍水相逢的路人罢了。女人侧过脸,将聆鹓打量了一翻,道:

“你一定是翡玥城的人了。”

“是呀。你怎么知道?”

“我一眼就猜出来了,是不是很厉害?”

两个姑娘聊着天,寒觞看了一眼谢辙,谢辙直摇头。在这点上他们倒是达成了共识:这丫头实在是太好骗了。现在只是个慈眉善目的女路人,下次遇到凶神恶煞的壮汉,或是遇到口蜜腹剑的妖怪,她也敢像现在这样无所顾虑地什么都认,什么都聊么?之后可得找机会好好教育她,不然吃了亏就来不及了。

而且这女人说到底也是来路不明。雪覆山路,除了他们,谁还这么“勇往直前”呢?

“这位姑娘……是有什么急事吗?”寒觞旁侧敲击,“这山路也不好走,您也和我们一样,要赶时间吗?”

“哎呀……”穿着藕色长衣的女人挽了挽下落的鬓发,“原来,你们在赶时间?”

寒觞再度与谢辙短暂地对视。

“那——若是没有急事,您这么会冒险上山呢?”

“我以为,你们是与我一样喜欢雪景的人。”她轻笑着,眉目温和,“我喜欢各种各样的景色,也喜欢各种各样的人,所以才会在各种各样的时间,来到各种各样的地方。”

这解释合情合理。的确有很多人是喜欢云游的,只是像这样的女子不多见。因为再怎么说,人与人、人与妖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善意到不去欺负独行女人的地步。或许她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武学,或许她其实不是一个人在行动。他们四下看了看,却只能在来时的路上发现她一个人的脚印。

“那您下一处想去哪儿?”

“我就想登上山,看看那传闻中的玥之湖,是不是真如他们说的那般神奇。”

“啊……”

他们急着赶路,都忘记了这件事。现在距离山顶并不远了,她大概很远就能如愿。来这个地方,总是要看看两座城间神奇的大湖的。

“我一直很想知道,若是站在中央的地方,是不是这座湖也能像太极一样,界限分明。只可惜,在中央的地带并没有高山可以欣赏这样的景色……”

“嗯……”聆鹓也有些遗憾地附和她。

这个时候,聆鹓觉得自己的肚子似乎发出咕咕叫的声音。很小,旁人应该没有听到,但她能感到自己的胃发出抗议。爬山如此消耗体力,何况他们还处处小心不能滑倒,她提前饿了也是正常的事。不过看同伴都没有吃饭的意思,她便没好意思说了。

“哎,是时候吃点东西了吧。”

寒觞忽然这么说着,解开了带饭的竹盒。聆鹓眨眨眼,明白狐狸精的耳朵肯定是听见了什么。她觉得更不好意思了。

出马仙的自述  反向带娃后我在娃综爆火了  我是超人  不想卷科举,奈何大哥先躺平了  洪荒仙神纪元  美漫里的剑魂  我老公他家财万贯还不爱回家  京眠沉溺  闪婚对象他不对劲  白毛控雄虫出轨后  重生后,疯批反派揣了我的崽  快穿,好死不如赖活着  港式爱情  在暴君后宫佛系种田日常  弃太子成为虫母后  我妻是乾元  掌上弃珠  我为什么要洗白  重回2008我只想赚钱养家  乱世大风歌  

热门小说推荐
我为天道:打造混沌最强世界

我为天道:打造混沌最强世界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穿越三国,落魄汉室的江东之路

穿越三国,落魄汉室的江东之路

++穿越到了三国时代,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他不会武艺,却会造纸奇术,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然而,家中突发罹难,他被迫仓皇而逃,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与之结伴而行。他收名臣名将,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从而南击孙策,北拒曹操,终成霸业当然,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末世:重生之别人囤物资我囤老六

末世:重生之别人囤物资我囤老六

蓝星元历2048年,太阳一瞬间变成一轮血日高悬,天空中忽然下起无尽的灰烬。接触灰烬之人都会变成只知嗜血吞噬的丧尸,只有幸运之人接触到未燃烧殆尽的碎纸才能觉醒出异能。司徒直,两世悲剧,重生并且觉醒时间异能依然还被无情砍死,只因他觉醒的是无用的时间异能,末世前也没有空间囤积物资。死后还不安宁,苦逼成了游魂五年,看尽了人...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