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兵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回 远门近枝(第1页)

清晨起床以后,他们再找了间茶馆待了一上午。在打发时间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偷听衙门那边有没有什么新发现。虽然谈论的人很少,但他们足够幸运,有两个捕快坐到隔壁桌,聊了一些公事。最近确实是加紧巡逻了,因为那些过于离奇的死法再不查个清楚,终有一日是要引起大恐慌的。再者,说尸体里一滴血也找不出来是一点都没夸张。它们都比普通人要轻一些,是那种抬起来就能感觉到的轻。就连资格最老的验尸官在下刀时,也不禁手抖起来。

两个捕快歇了一会,就出去巡街去了。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听起来很困难,但寒觞和聆鹓还是听了个一清二楚。在捕快们离开后,四人就交流起来。

“你们刚听到了吗?尸体有新的特征,是我们之前不知道的。”

谢辙瞥了寒觞一眼,摇头道:“你还是直说吧,我听得断断续续。”

聆鹓却比他先开口:“是刀痕。”

“刀痕?”

看来弥音也没有听见。她和谢辙都望向聆鹓,她连忙补充道:

“每个人身上都有利器所伤的口子,有人在脖子上,有人在背部……无不是在逃命时被刀剑劈上去的。有两个人是两道伤口,另一种是被贯穿了身体。只有一道伤的尸体,也是贯穿伤,一击毙命。”

“嘶……”

至少能确定,凶手一定是同一个人了。会是他们之前看到的夜里的影子吗?不然还会有谁?而且这个手法,就是为了致人于死地,因为仅仅是划伤的话也不一定能要人命。他们各自思考的时候,弥音却觉得有些难受。她感觉空间比以往要狭窄。每一次,几人习惯的入座方式基本是相同的:谢辙在聆鹓对面,寒觞在自己对面。而自己习惯坐在左边,聆鹓坐在右边。今天她的右手臂放在桌面上时,聆鹓放的是左手臂。是这家店的桌子小吗?叶姑娘在之前也是习惯用左手吗?她好像左右手都比较灵活。

阿淼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聆鹓的右边去了,它坐在走廊上,抬头望着聆鹓,尾巴在地上一扫一扫的。聆鹓的右手臂放在桌下。一缕头发从额边滑落,她终于抬起右手将头发重新别上去。阿淼忽然跳起来,像是抓小鸟似的拽住她的袖口。当然,灵体无法对实物造成多么强烈的影响,聆鹓只是感觉自己的袖子被长椅上的钉子勾住。她这才用左手抓过右手的袖子,检查上面有没有被勾烂的痕迹。

“对了,你手腕上的伤怎么样了?”

“啊,没事了!”面对谢辙的询问,她摆摆手,接着说,“最近都忘了拆线,昨天夜里才拆。好的差不多了,就是一直没晒到太阳,闷得太白了些……”

“真没事了?”寒觞昂着头看过去,“你身体要是有什么不舒服,可要及时告诉我们。”

“一定。”

说罢,她将放在桌上的双臂收拢到胸前,右手在后,左手在前。薛弥音看着她,又看了眼怔怔的阿淼。其实她可能还没有完全愈合,但并不想让人担心吧。既然是拆了纱布,可能是有微弱的血腥吸引了阿淼的注意。

之后都没什么事可做。旅店东边有个花鸟市场,刚巧今天开了。据说七天里,只有火曜日与土曜日才开放,而今天是土曜日。在这时候,人们会将自己饲育的花鸟鱼虫带到集市上等待有缘人买回家去,更是有很多外乡人从天南海北慕名而来。而来此地旅游的行外人,也一定会到这里看看热闹。于是在茶馆小二的推荐下,四个人去那里溜达了一圈,确实热闹。而且在这里虽然人多,却完全没有人讨论城里死人的事儿。每个人都沉迷在欢闹的气氛里,生活中其他一切琐事都与此无关,整个世界都缩在陶盆的花蕊里,鱼儿的气泡里,小鸟的食盆里。叶聆鹓真的非常喜欢鸟儿,她路过每个鸟贩子的摊边都要驻足一阵。漂亮的金丝雀、有趣的鹦鹉、机灵的八哥、乖巧的文鸟、歌声动听的黄鹂……每一只她都要欣赏许久。

而每一次恋恋不舍地离开时,她的眼中都有些遗憾。

“实在喜欢就买一只吧,”谢辙说,“不是都说挺好养吗?也不贵。”

“不行不行。”聆鹓连连摇头,“我现在自个儿都顾不好,更不敢买它们。若是在家里我倒还有这个条件,现在居无定所,什么东西跟着我都得吃苦。而且它们又不是阿淼,什么都不用操心就能照顾好自己……”

薛弥音没敢说,一进市场,阿淼就在鱼池里捞来捞去,在鸟笼子边上打来打去。说到底是肉食动物,捕猎的本能从不消散。那些动物许是能看到它的,在低处些的,都被这灵猫吓得不轻。寒觞笑起来,感慨道:

“丫头真是明白人。看到那边缠着妈妈买鱼儿的小孩了吗?很多人架不住孩子哭闹,亦或是自己图个新鲜,不把小东西的命当一回事儿。养又不上心,死就死了,都觉得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把生命当做消耗品,绝不是爱鸟之人会做的事。它们本来就属于天空。”

三个人都看向他,不由自主地问问点头。末了儿,寒觞又来了一句:

出马仙的自述  我妻是乾元  美漫里的剑魂  乱世大风歌  白毛控雄虫出轨后  洪荒仙神纪元  京眠沉溺  重回2008我只想赚钱养家  我为什么要洗白  快穿,好死不如赖活着  我是超人  不想卷科举,奈何大哥先躺平了  重生后,疯批反派揣了我的崽  反向带娃后我在娃综爆火了  闪婚对象他不对劲  港式爱情  我老公他家财万贯还不爱回家  弃太子成为虫母后  在暴君后宫佛系种田日常  掌上弃珠  

热门小说推荐
我为天道:打造混沌最强世界

我为天道:打造混沌最强世界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穿越三国,落魄汉室的江东之路

穿越三国,落魄汉室的江东之路

++穿越到了三国时代,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他不会武艺,却会造纸奇术,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然而,家中突发罹难,他被迫仓皇而逃,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与之结伴而行。他收名臣名将,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从而南击孙策,北拒曹操,终成霸业当然,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末世:重生之别人囤物资我囤老六

末世:重生之别人囤物资我囤老六

蓝星元历2048年,太阳一瞬间变成一轮血日高悬,天空中忽然下起无尽的灰烬。接触灰烬之人都会变成只知嗜血吞噬的丧尸,只有幸运之人接触到未燃烧殆尽的碎纸才能觉醒出异能。司徒直,两世悲剧,重生并且觉醒时间异能依然还被无情砍死,只因他觉醒的是无用的时间异能,末世前也没有空间囤积物资。死后还不安宁,苦逼成了游魂五年,看尽了人...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