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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悉写完一篇字,看着惨不忍睹,把毛笔一放,用力抹了一把脸,仰天长叹:“要命啊,这得要到什么时候,我这手字才能见人?”
云霁听到他的话,抬起头来一看,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闵悉听见他的笑声,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我脸上有墨?”
云霁憋着笑点头,从一旁的洗手架拿了帕子沾了水,给闵悉擦拭脸上的墨迹,这墨是用墨条研出来的,跟欧洲的水墨不同,浓度更浓,沾上后很难擦。
闵悉就乖乖让云霁给自己擦墨,直到皮肤都擦红了,才擦干净。
“这墨也太浓了!下次得多兑点水才行。”闵悉说。
云霁低头看着桌上他写的字和字帖,说:“要不还是不练柳公权了,练台阁体吧。”
闵悉不懂这个,问:“什么叫台阁体?”
云霁拿了自己正在练的字给他看:“就是这种,横平竖直、方方正正,我写的不好。但如果想要在科举道路上走得更远,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是非常有必要的。”
闵悉看着那几个印刷体一般的字:“这还叫写得不好?我的妈呀,让我写成这样再去考试,那还是杀了我比较容易一点。我不想考了,白身就白身吧。”他开始摆烂。
云霁说:“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字体,太规矩死板了,这其实也是我当初不考科举的原因之一,觉得没必要把时间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上。”
闵悉看过云霁以前写的字,矫若游龙,力透纸背,确实不是这种毫无个性的台阁体。
云霁又说:“你没练过毛笔字,现在开始就写台阁体的话,可能入门比我还要快些。”
“你认真的?”闵悉斜睨他。
云霁点头:“真的。我带了有台阁体的字帖,你照着这个临摹吧。”他拿出一本字帖给闵悉。
闵悉拿过来翻看了一下:“这真是人手写出来的?”
“对啊,人手写出来,然后雕版师傅按照模板一个个雕刻好,再印出来的。”
闵悉看着都头大:“我试试吧。”
不用开店做生意,闵悉以为自己会轻松一点,结果并没有,因为读书比做菜还累。做菜是胸有成竹,按照经验来做就行,也不怎么费脑子。而读书写字是真的费脑子,劳心比劳力要辛苦,而且不像做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特别容易有挫败感。
闵悉照着字帖临了一篇大字,他看看自己的字,又看看字帖,不由得叹息,真是一坨狗屎。
云霁听到他的叹息声,过来看了一眼,说:“可以啊,有进步,这一竖和这一捺都很好。”他拿起笔圈了几笔闵悉的字。
闵悉苦笑:“七哥你就别夸我了,我这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碰运气写出来的,并不是笔笔都能写得好。”
云霁耐心安慰道:“你才刚开始练,写不好实属正常,写得多了,自然就好了。坚持住,你把咱们带来的那些毛边纸都用完了,我估摸着字能上几个台阶。”
“好吧,我再坚持坚持。”闵悉准备再临一张,瞥见窗外迭戈提着篮子从外面跑了进来,手里的篮子都快甩上天去了,看得出来心情极好。
“迭戈回来了,应该是卖完了。”
云霁朝外看了一眼:“正好,让他做晚饭吧。你学得烦了,咱们出去走走,散散心。”
闵悉笑起来:“好。”
迭戈推开院门,兴冲冲地冲进了屋子:“东家,你猜我今天赚了多少钱?”
闵悉说:“200瑞斯?”
迭戈本来想否认,但又停了片刻,说:“差不多,不过有将近300瑞斯。我也就提了三四十个泡芙出去吧。还挺好卖的,没想到10瑞斯一个都有人买,里斯本的有钱人太多了。”
闵悉好奇道:“你居然卖10瑞斯一个?在哪儿卖掉的?”
“我开始还想着,卖5瑞斯一个吧,好像太便宜了,因为这个泡芙比别的蛋糕和面包难做很多,而且也更好吃。第一个人过来问价格的时候,我就说了10瑞斯,心想还还价,卖8瑞斯也差不多了,没想到她不还价,直接就买了。吃了之后,又觉得好吃,就给她那些朋友每人都买了一个。我就在市政广场那儿卖的,今天下午那儿有个集会活动,很多人都去了。咱们船上那些水手都在广场上摆摊,可热闹了,生意很火爆。”迭戈脸上的兴奋劲还没过,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去赚钱,这种感觉太新奇了。
云霁赞许道:“不错,就该贵一点。以前咱们卖得太便宜了,贵一点,即便卖得少些,钱也赚回来了。最重要的是,人没那么累。”
“我也是这么想的,反正我也没做多少,卖不出去,就拿回来自己吃了,送给别人吃也可以。”迭戈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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