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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转角吻猪,很高兴又和大家相见啦!
从写猫大王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半的时间了,不知不觉间我也已经写了两百万字。
别人家的两百万字,可能只是一本书的一半,而你们家转角的两百万字,愣是写出了四本书,算下来其中有七十万都是免费的字数,所以追转角的书,实在是太实惠了!
从上一本书完结到这本书开书,我大概消失了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是因为穷才让我回来写书的吗?是因为读者催吗?是因为编辑催吗?
不是!是因为我对大家的爱!对写作的爱呀!
确实那段时间里,我不止一次地考虑过,以后不写书了,真的太累,一本书的开启,就预示着长达几个月或者一年半载的时间都要花费在上面。
大家花两分钟看完的章节,我需要用两三个小时去写,卡文的时候就更不提了,就变成了梨香的形状。
经常会在老书的书评区里,看到大家等待我开新书的帖子,我也不敢回复,因为给不了准信,怕给了大家期待,又带来失望。
字写得多了,便知道自己擅长写什么,不擅长写什么,其实喜欢我书的可爱读者,大抵都是能感受到我文字里的某种味道的,说句不要脸的话,就是咱们心有灵犀了~~
对我这个码字的普通人来说,这种认可,就是幸事。
会让我感觉写出来的东西是有价值的,可以博人一笑、可以舒缓心情、可以心头一暖、可以让大家跟我一样,在这些文字里,与许许多多相似却又不同的灵魂相遇。
用梨香的话讲,这就是缘分。
是我们曾经一起看过月亮的缘分。
回到沈郁和梨香的故事里,我想表达的内容很简单——总有那么一个如同彩虹般绚丽的人,会在你不经意间,闯进你的生命里,从此挥之不去。
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那种感觉,那种日思夜想、辗转反侧、夜里会因为那个人失眠、会期待握手的感觉、会把她的缺点看成可爱、会因为他的笑容而开心一整天、会觉得她声音动听、会忍不住一直偷看他、用鼻子用力地闻他的气味……
那个人就这样如童话般闯进了生命里,你懂得了‘着迷’这个词的意思,也忽然惊醒到,原来生命可以美好到这种程度。
我不想写太过现实的爱情故事,其实看书看的就是一种感觉,一种你我都渴望得到的感觉。
初恋这件事,安静在脸上,疯狂在心里。
毕竟,恋爱最甜的,莫过于两个人将在一起,却又尚未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嘛。
所以看狗粮文的同学,急不得,越急越是错过了真正值得品味的东西了。
我用了二十多万字,让两个懵懵懂懂的少年少女去彼此接触、试探,梨香同学率先在这个阶段胜出,作为心思更加细腻的女孩子,在九十四章后,她似乎终于敢确定自己内心的情感了。
接下来,沈郁同学将要面临梨香同学更为可怕的爱情攻势,也不知道他还能坚守几个回合,毕竟那把破刀别说砍不动了,就连很多时候,都反应不过来要用刀去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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