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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恒没有坚持,何必要跟一个疯子计较。
宋恒竟然把一碗粥都吃了。粥很香,从来也没吃过这么香的粥。
“还要吗?”沈向晚看宋恒吃的那么香,更是喜悦。
宋恒点了点头。何必要跟一个疯子客气。
然后宋恒又吃了另外一碗。
“不能再吃了。你身体稍微恢复一点,吃太多容易积食。慢慢来,来日方长。你想吃,每日都可以给你做,你想吃什么,我就让他们做什么。”
“你还有点发烧还得吃几日药。等你身身体彻底恢复,我给你弄好多好吃的,酱猪肘、蒸云腿、红烧排骨……”
“咱家这十里坡养着好多东西呢,鸡、鸭、鹅、猪、羊。”
“山上还有野猪、野鹿、野袍子……”
“那边还有一个大池塘,里面有好多鱼,各种各类的。”
“山上还有各式的野菜,后面的园子里也种着各种蔬菜,你想吃什么,咱家就有什么。”
宋恒只听到沈向晚说‘咱家’两个字,剩下的什么也听不到。
‘咱家’难道真让他做压寨夫君吗?
他的抱负,他的理想,他想进太医院当太医。
他的命好苦,走了一千多里,受了多少苦难,走到京城,只为了他的梦想,没想到临门一脚……
在这怪异的对话之中,转眼间便过去了三日。宋恒的烧退了,身体虽然很虚弱,但能下床走路,也与兰姨和荷水先等人说话聊天。
他这才知道,这里根本不是什么疯人院,这里叫十里坡杏花林。漫山的杏花树,在春天杏花开放的时候,美如仙境。
这里也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离京城不到十里的一个大土坡。
这里的女主人叫沈向晚。剩下这几个都是她的丫鬟。她是老大。他就是被沈向晚抢回来的。
沈向晚也并不疯,很正常。只是在见到他的时候,表现的不正常。
宋恒把自己脑子里最深处的那一点点记忆,就连两岁的时候尿了床,怎么撒谎的事情都想起来了,却想不起在他的命运中何曾遇到过向晚小姐这个女人。
可向晚小姐太诡异。认识他,而且毫无保留的对他好,还要支持他的梦想,做他背后那个无私奉献的女人。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向晚小姐对他非常熟悉。他的饮食习惯,他的生活起居习惯,甚至他写字之前喜欢将笔毛咬在嘴里的习惯,他写字的时候身子微微的向右侧歪一点点。
还有他走路的时候,喜欢磨鞋底的右后方……很多很多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的习惯,向晚小姐却知道。
他怀疑向晚小姐曾经是他肚子里的虫子,现在化身为这个漂亮的女子,在这里等着他。
他脑袋里产生过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不过他很确定向晚小姐对他很熟悉,可他对向晚小姐一无所知。
宋恒在十里坡杏花林住下。住在之前沈向晚他们住过的那个老屋子。向晚小姐雇了一群村民,花了很多银子,一天就把那处破院子为他修好。
他身体恢复之后,向晚小姐带着他在山坡散步,带他看她的牛羊鹅猪鸭子,看她种的蔬菜,有时候还能看到野鹿野羊野袍子,好在没遇到过野猪。
他身体恢复之后,向晚小姐吩咐荷花和水仙为他准备各种菜肴。每一顿饭都准备好几个菜,恨不得让他把这些菜全部都吃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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