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九爷!温九爷!」
周围的白雾越来越浓,在白雾中,我看见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慢慢出现,他们面无表情,在屋子里面飘来飘去,喊着九爷的名字。
被窝之中的九爷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身子开始微微的颤抖。
云一刚才在九爷的被窝里面塞了一张隐息符,可以暂时封闭住九爷的气息,让这些阴差察觉不到九爷的存在。
那些阴差一直没有找到九爷,竟然飘到了我的身边,在我的耳边悠悠的说道:「你见过温九爷吗?」
也不知道是因为紧张害怕,还是因为他们的身上太冷了,我一边抖着身子,一边摇头:「我不知道。」
「温九爷!温九爷!」
他们一直喊着九爷的名字,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护着手中的七星灯。
七星灯的血燃烧的很快,基本上,我得十分钟左右就得放一次血。
那两个阴差也差不多十分钟就要问我一次温九爷在哪里,我也每次都说不知道。
眼看着还差十分钟就快要到八点了,我的心这才开始雀跃起来。
周围的白雾也开始渐渐淡了起来,那两个阴差的身影也暗沉了下去。
放完了最后一次血,我终于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了,腿一软就趴在了地上。
就在这个时候,九爷房间的窗户突然开了,一只白色的狐狸飞也似的窜进了九爷的被窝,还没等我起身,那狐狸竟然从被窝叼出了一张黄符,快速的逃走了。
我心一沉,坏了!
果然,屋子里面的阴气猛然的浓重了起来,我猛然的抬头,就发现那两个阴差狰狞的脸竟然就在我的眼前,其中一个阴差抬起他的手,朝着我的脸就是一巴掌:「竟然敢骗我!」
原本我就已经是失血过多,被这么一抽,我的眼前顿时就眼冒金星。
管不了那么多,我连忙爬了起来,看着这两个阴差已经飘到了九爷的面前。
我也顾不得什么,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连忙冲到了他们的面前:「你们不能把九爷的魂给带走!」
「阴差拘魂,凡人滚开!不然把你的魂魄一起带走!」
我憋着一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了黑爷给我的阴差令,对着他们一举:「这是黑爷给我的!说是凡是有阴差见到手中令牌,都得对我客气一点!」
第二百零二章七星增寿
很显然,这两个人看到我手中的阴差令也微微的一愣,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再次看向我的时候,这语气才微微平和了一点:「我们的手机显示,温九爷的寿元已尽,我们今天必须把他给带走,还希望这位兄弟不要为难我们。」
「地府的资料经常出错,我知道九爷今天八点必定是魂归西去,但是现在还有最后两分钟,两分钟过了,再加上七星灯,九爷便可以增加十二年的寿命,还请两位兄弟高抬贵手,不然……」
拳皇之梦 如果蝴蝶会说话 网恋到恐怖boss,逃跑被亲哭 网游之最强代练 何年致此生 师娘赐我麒麟肾,举世无敌! 县令家的能干小娘子 我和影帝前任的崽穿来了 我靠种植系统造福百姓 别乱拆房客快递 不愿让你一个人[先婚后爱] 红楼之开国篇 知更鸟 八零小寡妇的养崽日常 重生于康熙末年 我在地府送外卖 我靠隐藏实力卷赢宗门 我能看到隐藏机缘 玄学大佬她又去摆地摊了 天官
我见过能吞下小舟的鱼王,数十米的长角大蛇,雨伞大的灵芝。我目睹过数次国术宗师的天人对决,生死之争。十年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许多无法理解的诡异事件。秦始皇陵里,到底有什么?龙,是否存在于世间?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妖怪和鬼魂?其实,这个世界比我们看到的要精彩得多。...
这是一篇关于光遇的同人故事,他们是光遇世界的勇士们,他们是崩坏国度的唯一希望。愿光遇的世界迎来崭新的光,而我们都是光遇的光。...
本文又名金妙因为创业失败,穿越到了看过的一本团宠文里,成为了男主家…分家的二姐?一个纯纯路人甲的角色。分家异常混乱,亲妈早逝,亲爹玩消失,家里大大小小七个弟弟妹妹,唯一的亲哥还双腿残疾。金妙OK,这个家只能靠我了。本想一路当路人逆袭创业重操旧业,远离剧情,却没想一个接一个多出了十五个未婚夫,送钱又送人地阻止她创业...
脑子寄存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生活在繁华都市中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林悦悦在无意中得到玉镯空间后,每天都会做关于七零年代的梦,在意识到可能会穿越后,林悦悦开始疯狂囤货。然而,准备妥当的林悦悦迟迟没有等来穿越,却迎来了末世!看林悦悦如何囤货,零元购,杀丧尸,最后过上幸福生活的...
关于公主归来许你天下上山学艺十年宁远侯府大小姐苏郁离突然接到一封家书,自己被封为公主,还要去敌国和亲!苏郁离收拾行离辞别师傅下山。回到京城才知道,兄长杀害和亲公主,父亲为保一门老小,把她推出去顶替和亲公主。苏郁离拨开层层迷雾,查清兄长杀人真相,救兄长出牢狱。可和亲之事之成定局无法回转。苏郁离让我去和亲?可以,看我如何倒反天罡,推翻早已腐朽不堪的王朝!景云睿杀我父母,夺我江山,这仇我要一笔笔的讨回来!...
别名道士林辰穿越平行世界,成为跑男的外场嘉宾,意外解锁神级选择系统漆黑迷宫内。选择选择选择本来,大家以为他只是个陪衬用的普通小艺人没有想到因为他的离谱操作,人气一路飙升,他直接从外场嘉宾,成为了常驻嘉宾观众直呼没有林辰我们不看节目一众明星也全被惊呆了邓抄天呢这哪里是嘉宾啊,这不就是仙人吗郑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