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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节 哈密可以富足的(第1页)

狼是习惯了去战斗,去抢野味的。想让狼变成狗,那么首先需要一根很有威力的皮鞭,然后才需要一根骨头。

白名鹤儿时听过一个故事,原始社会中,狼与狗是一种生物。同时是为了寻找食物,为了生存下去,一部分去了原始人的营地,得到了食物,也慢慢被训化。另一部分则在荒原之中不断的战斗,不断的死亡,最终增加了捕食的技巧,然后这部分变成了狼。

可以说,狼与狗就算是祖先是一样的,但这么多年进化的结果让其变成了两种生物。

元代的蒙古族就象是这个原始的生物,瓦刺是典型的靠利齿去生存的一部分。哈密则制投靠了大明,变成了寻找安逸与食物的另一只。朵颜三卫与土鲁番还属于中立的部分,只是朵颜三卫更偏向于安逸,土鲁番反之。

想后世明末的时候,朵颜三卫投靠了满清,也不过只是换了一个主人罢了。

对付哈密卫,白名鹤的方法就是,军事化管事,让大明人去教哈密人如何生存,如何生活,甚至那个日子穿什么衣服,都要专门的人根据天气来负责给他们选。至于干什么,自然是依个人能力分配工作了。

当然,宗教信仰要支持,民族习惯要尊重。

两天之后,得*一*本*读*小说到了忠顺王上书请求成为大明一员的正式文书之后,白名鹤换上了一身几乎已经接近现代风格的服装。

脚上军靴、然后是紧腿的蓝色厚麻布裤。腰上是军装皮带,只是皮带扣是纯银镶金的。然后上半身穿着一件小开领对襟,以两排铜扣带着装饰的上衣,然后带着勋带。然后是一件毛料的披风。

这个形象是白名鹤看后世电影,某个大明星演的军阀穿的仿德式,又带有强烈中华风采的所谓元帅服。

穿这么一身衣服。骑着白马上白名鹤自认为自己很帅。

当然,古将军与王诚都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眼中,骑在马上只有那精钢铠甲才是最帅气的,白名鹤这身打扮却更加的容易被人误会成小白脸了,军服只有精钢才是王道,布料制作成的再漂亮。也不够威武。

所以,白名鹤的卫队上下强烈反对这种衣服。

但他们也承认这款式不错,而且非常适合骑马。所以改,改的结果就是,靴子很漂亮可以保留,但要在正面加上一条两寸宽的精钢护腿板,然后膝盖那里要加上一个精钢护膝,然后腰带要加宽两倍,匕首、短刀、手炮等自然要别在腰上。

衣服也不能是纯布料的。前面要加上精钢鳞甲的装饰,那披风必须加兽面吞头,就算没有虎头也要给个豹头。当然,鹰头也可以勉强接受。

依白名鹤的说法,这些家伙凭空浪费多少钢材。当然最难受是还是他们自己,多了这些都不怕重呀。

白名鹤的披风没要精钢的吞头,原因是太重。

好吧,谁让咱们的小白大人是文官呢。那吞头还是给制作了,不过用的是丝编而成。

受白名鹤的邀请。见面的地点是在枣园。

不过当客人都到了之后,这气氛却紧张了起来。因为候天赐也到了,而且带了二百土鲁番的亲卫。

候天赐作为曾经土鲁番王庭军队的千户,他和哈密人打过交道。而且还用钢刀与哈密人作过一些小规模的交流。所以这里的哈密各部落首领之中认识他的不少,那怕他穿了一件类似于白名鹤的这种军服也一样。

“介绍一下,这位是新任的土鲁番都司。左护都督。”白名鹤带着一丝笑意。

都司这个词,就是代表着大明某个军事区域的最高御门,就是哈密都没有被称为都司,而是称为卫所,因为哈密的规模有些小。

“以天山为中心。五年之内将会有两个都司,为天山东都司,就是以土鲁番都司为首的天山南、天山东两边。然后就是西都司,自然是以天山北、天山西为主。这一点不会有变化,哈密卫并入天山东都司,本官已经上表万岁,忠顺王为右护都督!”

一左一右。

哈密的忠顺王不敢有什么不满,要知道土鲁番的势力比他大太多了,让他挤出几千精锐士兵都是难事,他这边的部落最强大的不过二万人,最弱的只有几百人。哈密城这周围,也是因为汉人的商人与军队过来,这一年来才繁荣了起来,人口从不到一万人增加到了接近三万人。

能给他一个右护都督已经是极大的面子了。

想到这里之后,哈密忠顺王心中释然,可猛然间脸色大变,惊讶的指着候天赐。

候天赐冲着他微微的点了点头:“日后共事,候天赐这里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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