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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过来,你跟三爷说说你都读了什么书……”
志胜交代了说自己喜欢算数,喜欢数学。
三爷当即出了一道代数几何题。
志胜琢磨了约莫是十分钟,竟然算出来了。
三爷惊讶,这题目本是很难得,一个初中生怕是也不一定算的出来。
三爷直夸着志胜,一点也不吝啬的夸耀,志胜都不好意思了。
直说志胜是个读书的料。
说是能读书就好了。
还说这一趟来的匆忙没有带书,却带了一只笔,这个笔这么多年陪着自己出国留样回国,说是这笔是吉祥的,送给了志胜,说是自己一定要读书。
或许这支笔就是支持志胜读书的精神支柱。
哪怕再简单,志胜都想着能学点什么。
直到工作了,他都从未中断过每日的学习。
冥冥中似乎蕴含着让他认真读书。
用书来帮自己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前程。
等到小六读书的时候,志胜想把这支笔交给小六。
然而小六却不要。
那个时候还小,但神情跟如今上了大学的他一般的:“哥哥,这是三爷给你的,听说是从光绪年间传下来的。这笔金贵,你是指哥哥,你收着,我会好好读书的。”
那时候读书特别艰难。
人有书读,不只是花了多大的勇气。
这该是怎么样的缘分。
志胜承担了家中所有的农活。
弟弟可以读书了。
弟弟比他福气好,从一年级开始读到了高三。
那时候每次发了工资,首先保证弟弟有生活费。还好弟弟很节省,每次要的很少,也从不乱花钱。
一分钱真是想发设发掰成两半用。
那年高三,终于等到高考了。
小六说,从未想过考哪个大学。
那年高考下来,小六填志愿的时候蒙了,他不知道该填哪里。
但听说红华大学在帝都,要去帝都都要坐火车的。
小六从来没有坐过火车,他想去感受一下坐火车的。
他就想着填写个远的学校,能坐着火车去读书,该是多么酷的一件事。
他填了红华大学,这个离江南很远的地方。
青春的心都是这样。
他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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