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晚上12点,弗兰克独自一人开车来到码头这边约定好的地方,刚拿起放在副驾位置上的一把汤普森冲锋枪,待在车里等着。
一辆停在码头里路边的面包车,忽然亮了亮车灯,然后缓缓开到弗兰克的车边。
上次码头遇到埋伏,死了十几个精锐抢手后,弗兰克就再也不信任任何人了。
前些天回芝加哥后,弗兰克本来还想一个个调查,没想到罗素比他狠。
干脆把跟着弗兰克去巴拿马的两个手下直接抓起来拷问。
最后用他们亲人的命做威胁,两人都没承认自己是叛徒。
不得已下,罗素亲自开枪,先杀了两人的媳妇,再杀父母,最后留下两人的子女,还是没问出来。
弗兰克本以为只会杀了那两人,留他们子女一命。
可罗素却让人把两家人全干掉。
事后冷静下来的弗兰克仔细一想,知道罗素其实没选择了。
只能全部灭口。
所以这次来巴拿马城,弗兰克直接一个人过来。
看到面包车开过来,弗兰克心里一紧,手中的冲锋枪不由慢慢对准了面包车的方向。
但凡发现一丝异常,抬手就能扫射。
好在弗兰克很快透过面包车的车窗,看到里面坐着的是松野。
而松野此时心里的震撼,其实不比弗兰克小。
这辆面包车,其实就是几天前,装着两千万现金,去见楚向前时的那辆车。
也就是说,自己老板有能力,连车带钱,一起送到巴拿马城。
当然,面包车其实没什么,每天从米国运出的货物数都数不清,但连车带着20袋子的钱一起瞒过米国的海关,那就真了不起了。
松野都不用猜,就误以为楚向前绝对买通了米国不少海关人员,要不然,20袋子的钱,除非遇到瞎子,否则不可能离开米国的港口。
“上车。”
弗兰克听到松野的话,放下手里的冲锋枪,下车拉开面包车的车门,就看到车里放着的一叠叠帆布袋子。
知道里面肯定就是那2千万。
等弗兰克上车坐好,面包车副驾驶位子上的西村下车,开着弗兰克的车跟在面包车后。
而两辆车后,还跟着四个忍着开着两辆车,一路护送着面包车径直开往海边的庄园。
弗兰克对松野知道巴勃罗住哪一点也不意外,甚至心里觉得,下次干脆让松野带着钱,直接送给巴勃罗就行。
但转念一想,真这么做,好像自己就没必要,也没理由从中抽2成了。
可没几秒,心里又冒出,其实抽巴勃罗这次的2千万的2成抽成,也就400万其实也不多。
和保持稳定的资金离开米国,稳定的面粉进入米国这条渠道,而赚到的钱,根本不值一提。
上次910万美元的面粉抵达米国,就算自己当批发商,转手卖给米国东西海岸势力,至少回收资金三千多万美元。
和这一比,赚巴勃罗的那点钱,实在没必要。
但这事又不是弗兰克能一个人决定的,心里不由想着,等这次回了米国,还是和老大罗素谈谈。
或者干脆把自己抽的这2成利润,全送给钱庄。
然后让钱庄自己把巴勃罗的钱,直接给他。
天师,但是和平主义 豪门女配在救赎文鲨疯了 路人甲被迫开马甲后 集邮大师[娱乐圈] 隐婚女明星上娃综后爆红了 唐梦若影作品 光之战士计划通 易感期的Alpha天天破防 家族崛起:从当爷爷开始 一世狂兵 穿越时空的青铜门 佔有姜西 穿书后她们对我欲罢不能 系统把我识别成了猫 唐家三少 前路漫漫,祝君安 娇软贵妃是细作 史上最强村长 运动系男子的演技派白月光 娘子,你不会真的给我下药了吧
关于仙门之女神降临云千灵我不嫁!想让我嫁给你那瘸子弟弟,门都没有!哼,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她可不是那个窝囊废,随便他们打骂的云千灵,她是来自2005年的金牌杀手云千灵,在任务中丧命,魂穿到了和她同名同姓的云千灵身上,她现在还有点懵逼呢,她泼妇大嫂,就想把她嫁给她的瘸腿弟弟,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关于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年代军婚双洁打脸甜宠奉子成婚追妻火葬场)49岁的唐宁躺在病床上,她这一生啊虽说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但她还是感谢老天在她结婚前赐给了她一个儿子,她倾尽一生把她老公宋振兴扶上高位,儿子也培养成最年轻得骨干前途一片光明。本以为可以安心西去,谁知在她的好儿子亲手拔掉她氧气管时才知道,她亲手培养起来的好大儿居然是渣男贱女之子,而她的亲生儿子竟是那个毁了容还被戳瞎眼睛爆尸边街的乞丐?一朝重生回到1978年。这一世她只想找到亲生儿子吃香的喝辣的顺便收拾一下渣男贱女,谁知却招惹上了前世的死对头。某位浑不羁的军官你未婚带娃难嫁,我不婚不育难娶,而且咱俩名字很配民惟邦本固邦宁,不如咱俩凑和搭个伙?只是结婚后,她这儿子怎么越长越像萧民惟呢?...
如果打游戏不是为了快乐的话,那还玩什么荣耀啊,是,我是半路出家的,是,我才玩荣耀一年,可是我有冠军啊,业务的职业选手就不是职业选手了?我不仅要全国冠军,我还要世界冠军,不仅要世界冠军,我还要苏沐橙。一个不要脸的人这么说。和黄少天并称为荣耀两大喷子,荣耀第一位战略大师,荣耀第四位封号选手,业务的职业选手,他就是,...
关于山野尤物寡妇乡村青年遭恶毒女友陷害,两年时间习得一身本领,会武功懂医术。隔壁漂亮姐姐需要帮助,必须助人为乐!藩莹苏尘,今天你总得有空来帮忙了吧?...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