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扬很清楚自己立身的根本是什么。
写小说!
陆扬很清楚,如果自己为了泡妞而荒废了自己的小说事业,那么,就算自己一时能和曹雪走到一起,也无法和曹雪永远在一起,早晚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抛弃,就像重生前那次被冯婷婷抛弃一样。
前文说过,陆扬已经不会再拿自己的心去交换爱情。
事实上,陆扬最近这段日子,追求曹雪,他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爱上了她,他只知道偌大一个校园里,到目前为止,只有曹雪让他生出了想要追求的心思。
至于是不是爱情,陆扬不在乎,也不想去想。
有过四次失败的感情经历,陆扬已经不追逐天长地久,能拥有一时是一时,喜欢的时候,就去追求,没必要想太远。
只要让自己的写作一直进步就好。
陆扬心里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就像今天晚上,他想去学校和曹雪一起上晚自习,但在去之前,他要自己必须先写好今天的章节,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追求女生,而放慢自己的写作。
……
当一支香烟点燃含在嘴里,吸着熟悉的烟味,陆扬浮躁的心,慢慢沉静下来,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渐渐消失,慢慢只剩下淡漠,香烟的烟雾中,陆扬的双眼习惯性地微微眯着,隔着缭绕的烟雾,眯着眼睛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空白文档,心里慢慢开始构思这个章节的内容,直到对将要写作的章节了然于胸,陆扬才动起双手,眼睛望着屏幕,双手仿佛随意一般地不停敲击在键盘上。
空白的文档上,一行行的黑色文字跃然而出。
时间在流逝,文档上的文字则在一行行地增加。
一个多小时后,当陆扬把心中构思好的情节都写出来的时候,文档下方显示的文字,已经有3329个字,正好一个章节。
见写好了今天的第二章,陆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
写小说,无论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对陆扬来说,都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
每次写完一个章节,他心里都会感到很愉悦,陆扬很喜欢这种感觉,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成果,相信,任谁都会喜欢的吧?
陆扬把写好的章节保存好,然后习惯性地登陆作者后台,看了一眼《末日废土》的收藏数。
――已经18个了。
打开《末日废土》的书页,满意地看到点击数升到了177,推荐票涨到31张,书评区又多了几个书评,有几个是读者写的,有三个是其它新人作者的广告帖。
陆扬见三个广告帖只占自己书评区的一点点地方,也就随它去了,对于普通的新人作者,陆扬心里还是挺同情的。
都不容易,他们打广告就随他们吧!只要不太过份,把自己的书评区完全变成他们的广告区就好了。
又上传了一章上去,陆扬才微笑着关闭电脑,去洗漱间,用温水洗了个脸,换上干净鞋子,带着一本中国古代史和铅笔,就去学校了。
……
经过学府路那些饭店的时候,沿街那些饭店里飘散出来的饭菜香气,让陆扬想起自己晚饭还没有吃。
于是,就进了一家重生前来过几次的小饭店,点了一菜一汤,解决了一下肚子问题。
等陆扬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外面天已经黑了,学府路的两边路灯都亮着,沿路的店家也都灯火通明,五颜六色的广告牌闪烁着缤纷的光彩。
这样的夜景,让陆扬的心情好了不少。
也许是职业的原因,相比于白天,陆扬更喜欢晚上,尤其喜欢夜晚万家灯火的景色,陆扬总觉得夜景比白天漂亮,夜晚的空气也比白天的舒服。
怀着不错的心情,陆扬夹着书本来到学校3号教学楼外,经过一个个教室的窗户,陆扬的目光透过窗户玻璃望进去,寻找曹雪的身影。
不多时,陆扬就在其中一间教室里看见曹雪看书的身影。
今晚曹雪穿了一袭黑色连衣裙,脚上的凉鞋居然也是黑色。
看来曹雪不仅喜欢白色,黑色也很喜欢。
黑色的连衣裙,反而衬得她白皙的肌肤欺霜赛雪。
病娇御姐追夫,舔狗青梅疯狂护食 未来兽世:纯血人类被美男环绕 流放归来,替嫁小可怜成了团宠 救命,这些神女都是变态! 夜天子 一人之下:冯宝宝解开了我的封印 武道:从金刚不坏神功开始 难藏夏日 霸道总裁的天才少女 相思寄明月 综武:开局趁人之危,获双全手! 极品假太子 重生年代:带着全家奔首富 绝代武神 反派:我的病娇徒弟对我图谋不轨 等月亮坠落 我,修仙全才,大大咧咧爱打架 人前痴情女配,人后十八个男模 王者:帅可以,你别把队友帅死了 封地一秒爆一兵,不造反不行了啊
关于仙门之女神降临云千灵我不嫁!想让我嫁给你那瘸子弟弟,门都没有!哼,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她可不是那个窝囊废,随便他们打骂的云千灵,她是来自2005年的金牌杀手云千灵,在任务中丧命,魂穿到了和她同名同姓的云千灵身上,她现在还有点懵逼呢,她泼妇大嫂,就想把她嫁给她的瘸腿弟弟,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关于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年代军婚双洁打脸甜宠奉子成婚追妻火葬场)49岁的唐宁躺在病床上,她这一生啊虽说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但她还是感谢老天在她结婚前赐给了她一个儿子,她倾尽一生把她老公宋振兴扶上高位,儿子也培养成最年轻得骨干前途一片光明。本以为可以安心西去,谁知在她的好儿子亲手拔掉她氧气管时才知道,她亲手培养起来的好大儿居然是渣男贱女之子,而她的亲生儿子竟是那个毁了容还被戳瞎眼睛爆尸边街的乞丐?一朝重生回到1978年。这一世她只想找到亲生儿子吃香的喝辣的顺便收拾一下渣男贱女,谁知却招惹上了前世的死对头。某位浑不羁的军官你未婚带娃难嫁,我不婚不育难娶,而且咱俩名字很配民惟邦本固邦宁,不如咱俩凑和搭个伙?只是结婚后,她这儿子怎么越长越像萧民惟呢?...
如果打游戏不是为了快乐的话,那还玩什么荣耀啊,是,我是半路出家的,是,我才玩荣耀一年,可是我有冠军啊,业务的职业选手就不是职业选手了?我不仅要全国冠军,我还要世界冠军,不仅要世界冠军,我还要苏沐橙。一个不要脸的人这么说。和黄少天并称为荣耀两大喷子,荣耀第一位战略大师,荣耀第四位封号选手,业务的职业选手,他就是,...
关于山野尤物寡妇乡村青年遭恶毒女友陷害,两年时间习得一身本领,会武功懂医术。隔壁漂亮姐姐需要帮助,必须助人为乐!藩莹苏尘,今天你总得有空来帮忙了吧?...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