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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失算的张磊(第1页)

《春》

春意盎然万物苏,光影四溢入吾屋。

正逢一年葳好处,脚踏春泥游草庐。

此诗为七言格律体,也属于近体诗的一种,按照第一次征文比赛规则来评判,张磊所作诗篇符合比赛要求。

在秋高气爽的深秋季节,作一首有关于春天的古诗,真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站在一旁的古凯面带厌恶之色,并轻啐了一口。

众多人之中,只有他看穿了张磊的鬼把戏,用非正规手段赢得比赛,真是令人羞耻。

张磊一气呵成,随后会心一笑,向众人讲解自己所作诗篇的灵感发源地。

作者想要创作一篇好的文章,不仅要有极为浓郁的写作功底,而且还有一个上等的好灵感。

灵感决定一篇文章的好坏,决定一个作者对文化的认识度,更能反应出一个人所沾染的文学气息是否浓烈。

张磊也不例外,这首诗是在他当年创业阶段所作之诗,当然他不会说是当年写的,他向众人谎称这是他当时就积累下的灵感,现在只不过是轻描淡写了一般,便把这灵感修饰成一篇完美诗篇。

正值春意盎然之季,春光一片,阳光携带着暖意照射进房间。

张磊正坐在窗边写作,一股暖意深深浸入他心脾,在这么温暖舒适的天气下,也是树木茂盛之际,为何不出门走走,去山野郊外,草庐边上游玩呢?

全诗抒发作者对春景的无限向往之情,诗人禁不住春色诱惑,不断追寻着春姑娘的脚步,来到山野郊外,尽情享受在春的沐浴下。

侧面烘托出春色之美,使得诗人抵挡不住春的诱惑,从而灵感大发,写成这篇绝美律诗。

张磊还不忘补充一句:“比起凄凉,萧条的秋天,我更加喜欢景色秀丽,万物齐放的春季。”

周围掌声一片,纷纷表示赞同以及认可张磊。

此时演讲台上的苏凡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不停地埋头写作,其实他也分出了一些精力听完了张磊所作之诗。

平仄韵调还算整齐,对仗格式也都还可以,可以算作是一首好诗,但要是与那些名垂千古,记入史册的史诗相比,那就差之天远。

“啊——!!”

就在这时,围着苏凡这边的群众个个发出惊呼,就好似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只见苏凡提笔在白纸上不断涂抹,其行为再明显不过了,他把他刚才所作之诗给否定掉,要重新另写一篇诗。

众人纷纷不解,都开始窃窃私语。

“苏凡这是怎么了,难道觉得自己的诗不如张磊,所以就擦拭掉了?”

“可惜了,还剩下五分钟,他根本就没有时间重新另写一篇近体诗。”

“唉,果然是太年轻了。”

众人皆不看好苏凡,毕竟还剩下五分钟,想要写一篇近体诗,其难度不亚于当场写一篇高深的博士毕业论文。

见此状,张磊冷然一笑,苏凡这个时候还想着重新写新篇,无异于是在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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