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秀和金枝大喜,楚向前当然也没意见。
两头跑,以前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女人多了,等于家就多了,现在还是挺麻烦的。
既然薛静兰、港生之前就不排斥金秀和金枝,现在再住在一起,也比自己夜不归宿要好。
和金老头打了个招呼,4人骑着3辆车出门。
只是没多久,金枝看着坐在楚向前自行车后的菲菲,顿时就不乐意了。
好在乐坛公园离前门不远,说说笑笑十几分钟,就已经能看到前门大街了。
金枝只能暗自想着,下次自己也要坐后座。
薛静兰和港生对金家姐妹俩上门,心里有点不乐意,但脸上和嘴上却热情的很。
两人其实也明白,自家男人就是泰迪,与其让他出门撒欢,还不如金秀和金枝住过来。
只是5个女人根本想不到的是,楚向前的底线很低。
外面还有秦淮如和娄小娥等着。
楚向前对自己这辈子,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人,也就是秦淮如还是很在意的。
而娄小娥也是他撬墙角上手的,那股子曹贼属性,在这两个女人面前时,总是不知不觉就跳出来。
在家老实了半天,晚上本以为又能打几场扑克,却不想大概是昨晚输的太多。
金秀和菲菲都感觉得休息一晚,否则用脑过度,明天会更不舒服。
至于金枝,这小妞嘴上很硬气,可真让她一个人陪楚向前打牌,立马就怂了。
搂着菲菲就说,要和她聊港岛的事。
楚向前看向金秀时,这姑娘忙摇头,快步追上菲菲和金枝,一起住在了西厢房。
楚向前一脸郁闷,可等三个女人走了。
心里却得意和高兴起来。
大壮和红妞本来一直守在楚景荣身边,但大壮忽然愣了一下,随后起身就往屋子外走。
薛静兰和楚景荣都没在意,只因为大壮这是出去方便。
两条猎狗的智力,早就和七八岁的孩子一样,当然懂得什么叫干净和卫生。
只是大壮出了中院的主屋,往后院走时,到了墙角旁。
忽然一个起跳,轻松就跳上了院墙,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这才跳出院墙。
快步往锣鼓巷四合院跑。
而楚向前则悠闲拿出一幅达芬奇的油画,边喝着茶,边体会、研习画技和鉴赏起来。
画技不好说,而且楚向前心里也明白,不是临摹学习,就能达到画家的水平。
但鉴赏能力,除了天赋外,其实就是多看。
看懂、摸清一百幅,某个画家的画作,那你基本上就是鉴定这位画家作品的专家了。
特别是瓷器类的古董,看的越多,今后光是感觉,都能判断出真假。
再结合底款、釉色、技艺等等,打眼的概率就极小了。
不过瓷器其实也是最容易打眼的,画作还讲究个意境。
这东西最难模仿,甚至根本模仿不出来,到最后,仿作里反而有盗版者自己的意境。
那就更容易被人看出来。
可制造瓷器的工匠,技术水平再高,也不能像画山水画,油画一样,可以肆意发挥。
而且一烧就是一窑,批量生产的东西,就别提艺术性。
路人甲被迫开马甲后 隐婚女明星上娃综后爆红了 唐家三少 光之战士计划通 集邮大师[娱乐圈] 穿越时空的青铜门 娘子,你不会真的给我下药了吧 天师,但是和平主义 佔有姜西 穿书后她们对我欲罢不能 娇软贵妃是细作 家族崛起:从当爷爷开始 豪门女配在救赎文鲨疯了 易感期的Alpha天天破防 前路漫漫,祝君安 运动系男子的演技派白月光 唐梦若影作品 史上最强村长 系统把我识别成了猫 一世狂兵
关于仙门之女神降临云千灵我不嫁!想让我嫁给你那瘸子弟弟,门都没有!哼,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她可不是那个窝囊废,随便他们打骂的云千灵,她是来自2005年的金牌杀手云千灵,在任务中丧命,魂穿到了和她同名同姓的云千灵身上,她现在还有点懵逼呢,她泼妇大嫂,就想把她嫁给她的瘸腿弟弟,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关于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年代军婚双洁打脸甜宠奉子成婚追妻火葬场)49岁的唐宁躺在病床上,她这一生啊虽说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但她还是感谢老天在她结婚前赐给了她一个儿子,她倾尽一生把她老公宋振兴扶上高位,儿子也培养成最年轻得骨干前途一片光明。本以为可以安心西去,谁知在她的好儿子亲手拔掉她氧气管时才知道,她亲手培养起来的好大儿居然是渣男贱女之子,而她的亲生儿子竟是那个毁了容还被戳瞎眼睛爆尸边街的乞丐?一朝重生回到1978年。这一世她只想找到亲生儿子吃香的喝辣的顺便收拾一下渣男贱女,谁知却招惹上了前世的死对头。某位浑不羁的军官你未婚带娃难嫁,我不婚不育难娶,而且咱俩名字很配民惟邦本固邦宁,不如咱俩凑和搭个伙?只是结婚后,她这儿子怎么越长越像萧民惟呢?...
如果打游戏不是为了快乐的话,那还玩什么荣耀啊,是,我是半路出家的,是,我才玩荣耀一年,可是我有冠军啊,业务的职业选手就不是职业选手了?我不仅要全国冠军,我还要世界冠军,不仅要世界冠军,我还要苏沐橙。一个不要脸的人这么说。和黄少天并称为荣耀两大喷子,荣耀第一位战略大师,荣耀第四位封号选手,业务的职业选手,他就是,...
关于山野尤物寡妇乡村青年遭恶毒女友陷害,两年时间习得一身本领,会武功懂医术。隔壁漂亮姐姐需要帮助,必须助人为乐!藩莹苏尘,今天你总得有空来帮忙了吧?...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