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说糖尿病人吃什么都不香,但这顿饭是例外,有了红烧羊肉压阵,jiy享用生平难得满足的一顿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那个一人独饮一件啤酒,也能面不改色,不必担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时代。这顿饭在金曼曼看来是很成功的,jiy喝到第三瓶时就完全多了,拉着林阳絮絮叨叨,全在忆当年,不过,他说起家乡话,所以ir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听不懂的。
一顿饭吃了四个多小时,最后一箱啤酒见底,jiy去吐了两次,总算不喊‘我还能喝’了,剩下三个人都没有喝醉,ira喝红酒,林阳喝了很多啤酒,但脸不红气不喘,金曼曼干脆一口没喝,三个人合力把jiy送回酒店,把他放在床上,呈侧卧姿态,又给他垫了个塑料袋,善后工作才告结束,金曼曼很想帮jiy脱鞋,但还是忍住了——ira好像已经很美国化了,并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还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这个段落是图片段落,请访问正确的网站且关闭广告拦截功能并且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
等电梯时她问林阳,“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不过我先帮你叫好代驾——”
话音刚落,她赶忙扶住林阳,林阳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借力,一只手捂着嘴就说了三个字,“洗手间。”
他应该在极力憋着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说什么了,一边拍着他的背安抚,一边带他疾步走进电梯,猛按大堂那一层,电梯下行时林阳明显颤抖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疯狂祈祷他别吐在电梯里,还好,林阳忍耐力很强,酒劲也都是一阵一阵,等到了一层,他几乎已经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间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林阳再出现时,脸上已经是一片潮红,他应该是吐了好几次,外套不见了,衬衫倒还干净,领带团巴团巴握在手里,领口开了几颗,金曼曼问,“西装就不要了?”
那件西装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万,而且应该是定制款,就算沾上了呕吐物,金曼曼觉得就这样扔掉也很可惜。林阳反应比平时要迟钝一些,过几秒才挥了挥手,“不想要了,送给门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进男士洗手间去捡回来不是?她小心地扶着林阳,“还能坐车吗?要不要开个房间休息几小时?”她可以帮林阳开好房间,就不送他上去了。
“没事,我喝点冰水缓一下就行了。”
林阳看起来正在逐渐清醒,自动拐进大堂吧,要了两瓶冰矿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车可以吗?”
金曼曼倒是更宁愿他上楼去,现在这样叫她怎么走?没见大堂吧里几个客人都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了吗?他们可不知道林阳刚才吐过,估计顺着深v线往下看,见到隐约起伏的胸肌,只觉得秀色可餐。
——这要是林阳被女的缠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捡走,那后续金曼曼就过意不去了。“我没事的,现在才九点多,那我一起上车回去吧。”她再次感到不会开车的不便。
林阳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绪仍是不完整的,回话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着自己的额头做冰敷,富二代为了生意进出酒局,喝醉了一样狼狈。金曼曼看着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绝对吃不了这个苦的,也没有安排饭局的能力。虽然林俏的母亲是学霸,似乎要比林阳的母亲更聪明一点——她不禁开始好奇,后天的培养和先天的遗传哪个更重要。由于林总看起来哪个小孩都没管过,这个问题也可以变成,社会层面的期待对于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个好老板了,至少没推她去挡酒,当然,或许也是因为ira不需要她来喝,便已经被搞定,金曼曼不愿进企业做事,就是因为这点,长得好看的女员工太容易被当成商业饭局上的工具人。大家都喝,连老板都喝成孙子,凭什么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还是太少了一点,或者说,凡是不用靠酒谈的生意,都对其他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爱的捷径,林阳可以用它来弥补自家企业并不特殊的竞争力。
“红烧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
他说话时还闭着眼,冰水从额角滑下,好像汗珠,润湿唇瓣,嘴里传出一股浓烈的薄荷香——看来吐完后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时觉得林阳的风度有些在学荀嘉明,但他在酒后对这些细节的注意又显得很精致。(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时候吗?有吗)
“啊?”金曼曼反应了一下,才明白林阳是在聊天。“嗯,的确不是,我要求减糖减盐,用低盐酱油做红烧。你吃着会觉得太淡的。”
林阳‘嗯?’了一声,似乎是在表达疑问,声音从喉咙里送出来,有点慵懒,“为什么?”
“因为朱总有糖尿病,而且在国外多年,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制饮食,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盐的。有控制饮食习惯的人,会觉得一般餐馆的菜太咸。为了预防这个可能性,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多放香料——后来开餐后,我看了下朱总的饮食,他的确在吃口味较淡的几道菜,所以就没请厨房再放点盐。”
菜做淡了好协调,做咸了不好挽回,金曼曼觉得这是很基础的考量,不过,或许别人是做不到这么细致的,从林阳含笑舒展的眉眼来看,她的服务应当是能让客户满意。“做得很好,曼曼。”
金曼曼也忍不住跟着小小地笑一下,今天她行程太满,情绪也太满了,下午和ira在一起,不免想起往事,到现在心头都有些麻麻的余味。林阳的夸奖虽然不夸张,但却是很好的疗愈。
“你是不是很奇怪,朱总这么怀念n市,为什么这么多次都不回去看看?”
林阳拧开冰水灌了半瓶下去,他的酒看起来完全醒了,他掏出手机叫代驾,“走吧,去门口,代驾就在门口等。”
林阳不以为然,他转过头,做了个附耳的动作,倾身自以为窃窃私语,其实说得很大声,“他一辈子所追求的东西,如果得不到,他一直有念想,有寄托,他可以安慰自己,是他不够有本事,如果他办得到,他能拥有一切。”
林阳突然开心起来,他几乎是枕在金曼曼肩上,语无伦次呢喃着说,“我见过太多富人和他一样可悲,我告诉你,我希望他也和他们一样追悔莫及——”
这届男主不太行 傲娇受和傲娇崽崽在娃综 长夏来信 小道姑今天答应联姻了吗 妖痣 死遁后我生了一只毛绒绒 真古传说 简欢娄枭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 大梦飞仙 天魂破道 奇幻空间世界 剑逆六道 带着修神系统混都市 恋爱游戏怎会死路一条 诱捕红鲤 贵妃穿成花滑运动员 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嫡兄 宫斗不如做咸鱼 膳房美人 诡道传说
六月的徐城热浪滚烫,北郊GHI分局突然来了位清爽解暑的可人儿,眉如远山,眼似星辰,众人看的惊叹。然而这位帅哥来历不明缄默不语,除了长得好看,一问三不知。众人哦,是个哑巴啊。帅哥摇头我我不是众人哦,那是个结巴。帅哥点头嗯QAQ众人给出评价花瓶。可花瓶一个暴起就能单手制敌,空手夺刃,身手不凡。小结巴只会...
关于战狱我国主的身份让世界颤抖他生于京城聂氏豪门,但却被视为孽种,为了生存,他含恨流落至硝烟战火的南荒!十年后,他战功赫赫,成为万军统帅,权势滔天,他带着恩仇热血而归!复仇的路上,没有一个敌人是无辜的!强龙回归,谁与争锋!爷爷,你傲骨满满,不可一世,但我早晚让你低下那高贵的头颅,对我母亲下跪道歉!...
小坤道姬婴,本是已故皇储姬平的遗孤,因出生时天有异象,被一女冠相看说吾观此女生得凤目龙颈,唇珠含宪,来日必当得主天下。彼时皇长女姬平正跟弟弟楚王斗得不可开交,皇储之位已然岌岌可危,恐这话被人听去,便将姬婴交给那女冠带回观中抚养。果然送走姬婴后没几年,楚王用计将姬平刺杀于玉京门下,随后逼迫老皇帝退位,自家坐了皇位,改年号开景,并将姬平满门屠尽。只是当年一出生就被送走的那个幼女,开景帝却迟迟未能找到,直到十多年后才发现,原来她一直就在洛阳城外鹤栖观中。他亲自去了一趟道观,见此女生得柔弱,一脸懵懂,此时已坐稳皇位的他,也不屑赶尽杀绝,于是大手一挥册封为公主,送去漠北和亲!自古和亲公主,没有能再回朝的,开景帝万万没想到,姬婴数年后竟带着十万柔然骑兵和燕北失地前来归附,回到了帝都洛阳。她款款走到御前,笑道这次回来,不为别的,只想向舅皇讨个藩王做一做。又过几年,这位新藩王凭着谦卑恭顺留在了他左右,等到开景帝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太迟了。他坐在皇座上,看着这位一向温和娴静的姪女,一步步走上御阶,站到了他的面前。只见姬婴扬起手来,一巴掌扇得他眼冒金星,连耳朵都有些嗡嗡作响,但他还是听清了她咬牙切齿说出来的每一个字这龙椅你也坐得尽够了,是时候把我母亲的皇位还给我了!魔蝎小说...
许冲穿越修仙界,开局五灵根,最大的依仗结丹期爷爷还挂了!从小的青梅竹马,一心为之付出的林烟儿吃了许冲给的丹药后忽然觉醒冰灵根,却却嫌弃他是一个废物!许冲被迫离开宗门,斩妖除魔,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瞬息之间火球术大成!风缚术大成!易骨决大成!飞云步大成!短短数年后,许冲已经站在乾元界巅峰。林烟儿悔恨不已,大哭着想回到...
她是新世纪的特种兵女队长,因为任务穿越到了70年代,他是大院里的红三代,洁身自好,遇到女生都是躲着走,当他们相遇,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