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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渣男擅长玩消失(第1页)

毫无疑问,阿尔玛确实擅长计谋摄取权势,在大多数人眼里,他都是一座阴云密布难以逾越的高山。

但谁也不会想到,这座山会倒在一个窥视权柄的小人之手。

米尔甘根本就没有考虑阿尔玛的死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只想借着阿尔玛的女儿摄取本不该属于他的权力。

不过,米尔甘或许是个胆大包天的冒险家,但绝对不是个合格的刺客。

在刺杀成功之后,这位佣兵团长显然并没有控制好心态,他既没有立即收拾现场,也没有就地隐藏,而是打算直接趁夜逃出去……

这其实是没经验的新手刺客才干得出来的事儿。

刺杀得手以后,最好的方式一定是潜伏在城内,等城里因为死者乱起来才便于逃跑。

如果有时间整理现场,那就肯定应该整理一下,或是制造出一些误导,这样才能增加自己的安全性。

大部分新手刺客都会死在刚刚得手之后的那一个小时里。

冷静与缜密才是一个杀手最重要的素质——像里萨迪兰那种,能在被抓住了以后都始终保持镇定的家伙,才算是高水平的刺客。

但米尔甘既不冷静也不缜密,甚至都不怎么镇定。

于是,米尔甘刚刚得手便匆忙逃离现场的行为,一点都不意外的被阿尔玛的手下发现了。

随即而来的,便是整个内堡变得无比喧嚣,士兵们发现了阿尔玛遇刺身亡,成百上千的人开始追杀刺客。

不过米尔甘确实身手不凡,虽然他带进去的那几个高手全都战死在了长河镇内堡之中,但他本人居然孤身从长河镇杀了出来。

或者说不叫杀了出来,而是叫‘跳了出来’。

很多事情总是惊人的相似。

米尔甘和之前那个厄运引者一样,也是被堵到了五楼最角落的那个房间,也是被逼到了墙角,然后他无意中发现了那个可以翻转的暗门,从五楼跳到了湖里。

但米尔甘可不是在湖边长大的……他的水性并不太好,而且身上的装备还比较重,虽然为了刺杀没穿那身蓝色重甲,但依然差点被淹死。

但他运气不错,或者说埃里克的运气不错,米尔甘在水里碰上了埃里克。

其实这不算是什么巧合——埃里克是长河镇本地人,而且他最擅长的技能是游泳,他本来就带着二三十个手下打算从水路潜入长河镇。

但他一时半会没能进得去,长河镇防范得很严密,城内的河运码头现在也有很多士兵把守,所以他一直在湖面上转悠,准备尝试从内堡背后的湖面潜游进去。

结果两人就在长河镇背后的湖里碰上了。

内堡里闹哄哄的在追杀米尔甘,搞得灯火通明,有人从五楼跳到水里,那么大的动静,埃里克在湖面上当然能看见。

于是埃里克把他从湖里救了起来

或者说,是米尔甘落到了埃里克手里——在湖里,他的生死确实掌握在埃里克手中。

埃里克虽然武艺不行,但那是在陆地上。

在水里,能斗得过这位浪里白条的可真不多。

米尔甘当然是个识时务的人,再加上他认识埃里克,前不久才刚刚一起走了几百里路呢。

虽然不算朋友,但至少能算熟人。

而且,知恩图报这种优良品质,米尔甘其实还是具备的——当然,在这种必须具备的时候,那也只能具备……

在知道埃里克打算进城之后,米尔甘表示他的佣兵团还大部分都在城内,可以把埃里克带进去。

还跟埃里克细致的说了他所知道的所有情况。

但米尔甘可不是什么二愣子,他完全没有提及自己杀了阿尔玛。

埃里克本就在头疼要怎么进城,这下子也算是找到了办法,于是在米尔甘的配合之下,埃里克总算混进了长河镇。

但埃里克也不是省油的灯,而且他本就熟悉长河镇的环境,他当然能想到,米尔甘既然从内堡落到水里,那很有可能是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儿——所以他把米尔甘绑了起来,带进了长河速运的驻地。

开局嫁给傻王爷  替身就是白月光正主啊  既往不咎  大周小知县  她怎么可以不爱我  修仙:从给爷爷烧纸开始  七年之痒,前夫不知道我重生了  白天疯批的指挥官晚上奶萌哭了  朝罪饮  史官:陛下因何焚书?  都市道门高手  重生之再也不做暖男了  团宠大佬一心只想做妈粉  我的召唤不可能这么简单  超能世界里的祖国人  锋线泥石流  听说我是盗墓贼  签到黑科技房车和呆小妹环游世界  打工在影视世界  一人一剑,我镇守孤城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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