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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角声响起。瓜尔佳旗下的兵丁们纷纷从乘马上跳下,牵着自己的战马出阵在甲喇大人的面前列队。
各队的分得拨什库领着自己队中披甲兵纷纷出来。此次入关,不但缴获丰厚。更是给了无数包衣奴才以进身之阶。让他们能够成为披甲战兵。披上缴获的明军铠甲,用刀枪去杀戮抢掠,为自己的功名钱财前程。每队的步甲兵,大多是便是这些包衣奴才充任,身上都披着内镶铁叶的棉甲,棉甲上钉着粗大的铜钉。头上高高的避雷针头盔,马上长短兵器齐备。那些马甲兵则是由原先的步甲兵中优选精锐充任,更是身披两层重甲,持着长枪大戟,马上各样粗重的短兵器也一样备齐。强弓利箭更不待言。
至于各队的分得拨什库、壮大等军官,身上更是披了三层的重甲。很多人身上还有一层南中甲,这是他们军功的标识。
他们个个面无表情。对将要来临的战事丝毫不以为意,这些清兵从北到南,从关外到关内,每年都要在刀枪中挣扎讨生活,可以说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场战事,以至于到了不打仗就无法生存下去的地步。顾盼间,望见的都满是骄横的脸容,还有彼此眼中那股浓浓的煞气。
。。。。。
“华宝,第一次和阿爹出来便遇到这么大的阵仗,怕不怕?”
见对面的清军阵型变动,守汉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口中冒着白气,笑呵呵的问着身旁的次子李华宝。
作为守汉次子兼嫡子的李华宝,虽然不像姐姐那样天生就属于炮火硝烟之中乐不思蜀之人,但是也是对战阵事不是那么陌生。
“阿爹,似乎这些反贼要开始对我们的队列进行冲锋了?”
“二公子说的不错!”
勤王军营务处总办王宝,通过望远镜的镜头也窥见了对面这支建奴游骑的动作。
“不过,区区一个甲喇的军队就想击溃我们这数千人的军队,未免也太过于狂妄了!”
“二公子,他们一点都不狂妄。这是他们多年经验总结出来的。以数百人的军队便可以撵着上万人的官军到处乱窜。”
奉命从京师赶来与勤王军会合的李沛霆,满脸都是不屑的为华宝讲解。
正中的守汉看着儿子惊讶的表情,心中暗笑。这种事情还算新鲜?没有了士气和战斗意识的军队,连猪都不如。不是曾经有一支号称曾经血战诺曼底的军队,就创下了无法为人打破的纪录,一个师在野战中被敌军一个大队的兵力撵得到处乱窜。
“命令吴标的部队,展开队形,给这股敌军点颜色看看!”
两支军队中不约而同的号声响起。
警备旅的吴标所部眼下只有大约一团有余的部队,不过好在老兵骨干都在,人数的减少倒令这支部队显得颇为精干。
“列开队形!”
军官们呼喝着士兵,沿着河堤散列开来。
为数将近二千七百余人的军队排列成四列,沿着河道斜斜的横在了正红旗军队的进攻道路上。如果打算击败南中军,那么吴标的这支部队势必要首当其冲。
“丢那妈!契弟!好好的打!这是咱们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吴标在队列中策马往来奔驰,大声的吆喝、叱骂着,不过,所到之处倒也是令士兵士气为之一振。
队列中,两千名火铳兵仔细的检查着火铳发射前的最后准备情况,有人甚至急切的把刺刀从腰间刀带上拔了出来,检查了一下锋刃,才放心的将它放回原处。
每列五百名火铳手,吴标相信足可以令来进攻的敌人吃上一顿大餐!
而且,他身后,原本的旅部骑兵通信队,也全体下马,齐齐的手持火铳准备充当预备队。炮兵们没有任务,便充当了他的近卫,准备在最后的关键时刻冲上去解决战斗。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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