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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山水之间(第1页)

橙子乐队的四个成员已经全部到齐。

乐队主唱屈锦冰,也是组建乐队的人,她就是乐队的主心骨,是队长。

屈锦冰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

在她身上总能看到一股冲劲,脸上带着一种从不服输的坚韧。

没有任何背景的她,在一个城市中摸爬滚打,倔强而不认输。

这一点倒是和酒吧的老板唐圆圆格外的相似,所以两人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

乐队的其他几个成员分别是,性格活泼的小美,上次屈锦冰请方华吃饭的时候就是带着长相可爱性格活泼的小美,天真浪漫,憧憬各种美好的幻想,有点傻傻的女孩最招男人疼爱。

而蓉蓉就属于那种文静型的,柔顺的长发扎了一个马尾辫,性子柔和不怎么爱说话,总是安静的站在一旁,宛若一坛鲜花,花香四溢却不峥嵘。

乐队唯一的男生叫王康,爱运动爱锻炼,身形很魁梧,穿着紧身衣显得肌肉疙疙瘩瘩,还扎着一个艺术的小辫。

他总说自己是阳刚男人,可说话的语气和动作都很柔和,一点也看不出来阳刚,总是不经意间翘起的兰花指又显得娘娘腔。

但了解他的人可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娘娘腔三个字。

因为别人说他是娘娘腔,他伤心哭泣了好多次,玻璃心一碰就碎。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男人一些,今天他穿的衣服就带着老虎的图案,看起来贼凶贼凶的。

唐圆圆穿着打扮依然干练,紧身的白色上衣凸显的胸部又圆又挺,下身是一件七分长的肥款纱制的裤子,若隐若现可以看到纤细小腿的轮廊。

脚上踩着一双十公分高的高跟凉鞋,脸上略施腌粉,美艳动人。

她的那种美艳仿若是天生携带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的无比的诱人。

她这样脸上洋溢着自信且成熟的女人,身上时刻都散发着让男人失去抗拒能力的魅力。

“华哥,你来啦!人家想死你了。”方华刚从车中下来。

小美就顺势挽住了方华的胳膊,开始撒娇了。

方华对小美早已有所了解,特别黏人,爱撒娇,天真浪漫什么事都往好了想,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坏蛋,就算有人做了坏事,也一定是情非得已……

满满爱心的她收养了好几个流浪猫,每个礼拜还会去小动物救助站是关爱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猫狗。

她基本不买化妆品,更不买什么名牌包包,省下来的钱不是在帮助小动物就是在帮助的路上,绝对的爱心满满。

方华把她当做小妹妹一样看到,打心眼里喜欢这类萌萌的善良的女孩,当然了,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华哥,来抽烟。”王康面带微笑给方华递出一支烟,为了证明自己的阳刚,王康抽烟只抽雪茄之类的烟。

开始王康是对方华有成见的,他暗恋屈锦冰,却倔强的不说,打死不说,其实也不敢说。

甚至能想象到屈锦冰“吹胡子瞪眼”,那句话被他幻想过无数次,“王康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

他自认为自己也是个创作天才,他也在乐队写了好多歌,有几首歌也是很出名的,他们村里人听了都说好。

刚开始方华答应给他们乐队写歌。

乐队的三个女孩都特别的开心,提起方华就是一顿的夸。

王康的醋坛子顿时就打了,把方华当成了假想敌,想起方华就咬牙切齿,不就是长得帅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好吧!等他看了方华给他们乐队写的歌后。

身为创作人的他,傻眼了,服气了。

属于那种五体投地的服气。

会写歌的人才知道写出一首经典好歌有多难。

直播之荒野大冒险  史上第一太子爷  明末之席卷天下  道指星河  开局系统逼我表白,拒绝就能变强  盖世仙医  溯命神途  顶级逃荒,满级大佬在新手村杀疯  精灵之传奇时代  四合院之闫家老大  校园天兵  反派崽崽四岁半  圣与灭的洗礼  我二刷了穿书剧情  我在京都焚尽诸天  长夜国  开局骂哭诗仙女,我重组了全华班  紫霄剑君  不配II  疯批皇后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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