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说老马识途,一点都不错。
人间的凡马尚能如此,汉森乘坐的那黄金天马更不在话下。它随霍夫曼曾到过南方许多地方,能与驾者心灵相通,没扇几翅,便已来到青丘国,稳稳地落在了上次霍夫曼停车的地方——青丘国中台山脚下的议事广场正门前。
为了不被认出,汉森发个口令,天马隐了形,自由玩耍去了。汉森带着山姆,后面跟着巴蒂,顺着山下曲折的青石板路,悄悄往上爬。
正是晌午,烈日当空,气温燥热,青丘国一片静寂。按照习俗:大家都在睡午觉呢。
汉森和山姆沿着青石阶拾级而上,蝉儿们扯着嗓子在树荫子里比赛唱歌,左手边的溪流潺潺流下,溪边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花朵静自斗艳吐芳。汉森随手采了两大捧野花,用一束草捆扎起来,默默拿在手里。汉森心领神会,也学他做了两捧,捏着。
两人循那台阶绕过一座屏风式的前山,转到阳光明媚的后山前,溪流和野花始终相伴。
向上仰望,溪流上游右侧的半山腰里,林草异常密实,层层掩映,偶尔有人影晃动。
汉森赶紧缩身,跟山姆、巴蒂一起起蹲在草窠子里。在天地山生活了那么多年,他知道那是执勤的勇士在巡逻。
汉森看看太阳,日正中天。他寻思,天地山的巡逻勇士,个个警惕,如何才能骗过他们呢?这些人都认识汉森,知道他被留在余灵洞学规矩呢。如果这时候亮相,不但会在青丘国酿出一场舆论风波,肯定还会给天地山带来一次军纪整顿的雷厉风暴。咋办呢?
汉森朝上望望那片绿荫,想想朱莉和克丽丝就在眼前却见不到,不禁有些失落。当他回头看见山姆,马上计从心来。
汉森趴在山姆耳边上嘀咕了一阵儿。山姆睁大眼睛看着他问:“能行么?”
汉森说:“肯定行!他们是老兵,新兵都在余灵洞呢。你做人低调,认得你的少。肯定没问题。”
山姆将信将疑。
“大胆些!你忘了,上回我怎么带你溜出去看打野人了?想想那回!”
山姆抿着嘴巴,使劲点了一下头。然后蹿上台阶,就往上跑。跑了没几步,就被巡逻的三个勇士发现了。三人聚在一起,堵着那个台阶,不错眼珠地朝下盯着山姆。
山姆也自不去管。径直朝他们跑。
“哪个洞的?”巡逻勇士拦住了他。
“中台!你不认识我么?”
“臭小子。你当自己什么人啊?”
“谁家的?”
“安娜家的。”
“安娜?哪个安娜?”
“就是……就是跟伊娜阿姨他们住那个安娜。”
“你干什么去了?”
“我把我妈的骨针弄丢了。她让我去找,我衣服剐破了。她要给我缝。”
“骨针?拿来我看看!”
“嗨!别提了。找半天没找到。我记的我给了朱莉和克丽丝。一定是她俩给我藏哪了。我得赶紧让她俩去给我找。”
“找什么找?他们都睡觉呢。赶紧回去睡觉去。”
“不行啊!找不着,我妈可要打屁股的!”山姆说着,捂着屁股揉。
“哈哈哈……”三人笑了起来,“淘气就欠收拾!赶紧去吧。”
这时,忽听得前山外的议事广场上,隐约响起了几声“滴哩哩嘟噜噜”的哨音,像是鸟儿在鸣啼。山姆知道,这是汉森在召唤天马。
在这大山里,每天都有千奇百怪的鸟儿飞来飞去,鸟儿的叫声更是千奇百怪,巡逻勇士们根本没在意。
“唉!谢谢!”山姆说完就顺着台阶继续往上跑,刚跑了十多个台阶,后面巡逻勇士便叫他:“成天晕头转向的!还往哪儿跑?就那层。”
山姆嘿嘿嘿傻笑着,挠着脑袋,退回来几个台阶,走上第三层退台的岔路。沿着那岔路,走不一会儿,进了一片灌木丛。灌木丛里开满了金黄的花儿。成群的蜜蜂在那里嗡嗡嗡地叫着采蜜。蝉鸣是此时最大的聒噪。
山姆又往前走了会儿,在一处向阳的陡坡下,一颗大树把整个陡坡都盖住了。那树冠像一把大伞遮蔽了几十平米的地方。树根后面还有个圆圆的洞,直径不过半人高。斑驳的光影从树荫里投射下来,正好撒进那洞里。
汉森悄无声息地钻进洞,走下三四个台阶,便站在一个二十多平米的洞室里。这洞从外面看煞是隐蔽,从里面看却特别敞亮,洞室不过一人高,但是干燥温凉。洞室的地上堆着一堆篝火灰。山姆忽然想到朱莉自*焚的传说,心想:她不会就是在这自*焚的吧?
直播女尊历劫:男主拿了绿茶剧本 少年风程 都市捉妖师 我在黑星的那些年 上京行医后我火了 禁地探险:扮演冯宝宝,队友麒麟小哥 穿越后,金牌御厨爆红娱乐圈 但丁的漫威之旅 我将败掉万亿家产 进化纪元之刀气纵横 巫女驾到:娘子,你别逃 我的男友已黑化 一念入凡 惹我 全职修行者 神秘复苏之随机签到 血月魔胎 王者兵王盖世回归 觅仙路 灵气复苏后的我开挂了
...
颜汐凉过一次穿书后,决定努力不躺平,抢光女主机缘,打醒女主舔狗,夺走女主气运。当天赋异禀的她锋芒毕露时,什么光杆女主,靠边站!掌门看不懂的遗失剑诀,她看一遍就会。师父不知道的上古异兽,她挥挥手召之即来。师兄学了几年学不会的炼丹术,她分分钟搞定。书中尸骨无存的师兄姐,在她的庇护下茁壮成长。当她站上宗门C位,其他人通通都是绿叶,她就是天上地下圈里圈外最靓的崽!...
少年林昊在觉醒测试中以失败告终,但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有了以精神力赋予所想之一切的力量。哪怕失去了面板,但依旧强势,从微末之中崛起,只为完成父母给予自己的复仇宿命。但当走到半途时,林昊才恍然所觉,原来,他才是这天地之间最大的劫p...
关于军官暗恋十年,忍不住抢婚了!上辈子,许微兰被继妹陷害,嫁给了乡下糙汉,而继妹则替她嫁去了大院做军太太。婚后乡下糙汉下海经商,成为有名的富翁,许微兰成了富太太,坐小汽车,住小洋楼,全城女人羡慕至极。可继妹却一直独守空房,秦砚还早早牺牲,她年纪轻轻守了寡,她舍不下荣华富贵,谎称肚中有遗腹子,结果最后鸡飞蛋打,死于非命!这辈子,许微兰重生了!继妹也重生了!继妹先一步抢了上辈子那个成为富商的糙汉!许微兰看透不说透,欢喜的嫁去大院做军太太。秦家可是个福窝窝,公公是高官,婆婆是富商,不缺钱,不缺权,等秦砚牺牲后,她做个独美的小寡妇不好吗?什么?秦砚心里的白月光是自己?还天天拉她造人,说他们家三代单传,他们得多生几个!而嫁去农村的继妹,面对又臭又硬,油盐不进的糙汉,一天天忍,好不容易劝去下海经商,结果生意亏本,糙汉把她都赔了进去!...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一直在美国干着服务生的章驰,在回老家的时候无意之间得了一个宝贝,便开始置地买牧场,把一间小牧场慢慢经营大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