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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9章 旅行篇 艾莉娅内心独白平常的日子(第1页)

我叫艾莉娅·采佩西,今年九百八十二岁...嗯,按照人类的时间观念,已经是老古董之中的老古董了,但对于曾经我们的血族真祖来说,也就相当于人类的十八岁...

第三真祖近乎永恒不灭,除非将不灭源质传下去。

娘曾经也是第三真祖,但在她被封印前,选择将源质传承给嫡系血脉,也就是我,只有嫡系血脉之间的传承是不会因为源质离开体内而导致死亡或死眠的。

那之后,在遇到小家伙之前,我先后经历了三次死眠,一次七十年,一次一百九十二年,一次二百三十六年。

大约五百年的时间在死眠,而后寻找死眠后离开躯体的记忆碎片,找到后,在一些地方独居几十年,觉得无趣了就再次死眠。

我见证了人类世界的兴衰,我第一次来人类世界的时候,这里的人还不是很开化,有的地方竟然还在用“放血”作为治病的手段。

当然,对我们吸血鬼来说,放血真能治病,前提是放别人的血,我们喝。

起始之地拥有着一切。

直到很后来的时候,我才明白这句话的意义。

但那时,我游历在起始之地,完全看不到什么有趣的人类。

我最后一次死眠前,修为大概是轮回境,死眠后又退成了觉醒,找回记忆碎片后,我发现人类世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后来知道这是幻鸢父母带来的变化...

而我在利卡国,采佩西家族找到了我,他们那些凡夫俗子当然认不出我潜藏的源质,只把我当成吸血鬼的一员,送去了利卡国的圣夜御兽大学,再后来,我就作为交换生前往了大夏。

然后...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男人。

我当时穿着哥特式超短裙,下身是黑色过膝长筒袜,上身开叉披风和黑色袖套,他就是一个看起来蛮普通的男人,没什么特点。

而那会儿,满血版的我身高已经来到了一米八二,比他还高一点点...但残血的我却只能踮着脚尖,才能够到小家伙的脖子。

我遍体鳞伤,即将死眠,除非有人类的鲜血。

但我遇到的是一个男人。

是,血族真祖一旦吸了男人的鲜血就会...

哪怕是行将死眠,我也不想随便便宜给一个男人啊。

只是...

男人没有畏惧我的气息,眼神底部渗透着超乎常人的疯狂,以及鲜血的极致诱惑,我发誓自己绝对没有遇见过这么香的鲜血,而虽然孱弱,可眼中遮盖不住的一些东西也让我觉得...这一切也许都是命中注定。

我喝了他的鲜血和他缔结了契约。

我不后悔,后悔不是我们一族词典之中出现的词汇,我啊,相信他一定不会辜负我的期望...我不想要一个普通的男人。

小时候,

族老们都说,

血族的命运是坎坷的,很少有血族真祖能善终。

血族的爱情是艰难的,因为血族很容易被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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