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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心石握在手中,胡骄心里莫名地一阵踏实。
罗昊占据了自己的肉身后,当时印心石就在身上,估计罗昊虽然发现这块石头有些怪异,却不能参透其中奥秘,所以虽然没有丢弃,也没有把这块来自地球的石头当成奇珍。
又或许印心石除了宁神静心之外,真的再也没有其它用途。
但是它本身的意义对胡骄说来说是不可替代。
它是妙法太玄宗。
它是地球上的过往。
它是一个“心音”,时刻提醒着胡骄:我是谁、来自哪里!
胡骄答应和罗昊同行,除了他们有地图之外,还发现两个好处。
第一,不必再担心夜间的安全问题,身为一只开智的灵狐,白三痴虽然说话结巴,警惕性却是极高。
第二,不用自己再找食物了。张超群身体素质虽然不怎么样,溜须拍马的本事却是极好,对生活细节考虑得很周到,估计他当官二代这些年,身边不乏趋炎献媚之徒,那些本事都被他记在心里。
至于罗昊是否会对自己产生不轨的心思,胡骄也丝毫不担心,必竟自己一人杀了巨蛛,而且他们要去的是苍家镇,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到了苍家镇一切还要依靠胡骄打点。现在,《肉身参同契》放在庄蝶语怀里,胡骄身上只有一件不成样子的纱衣,有什么东西一览无余,除了印心石和黑鸡,只有那把生锈的短刀。
黑鸡现在已经长得了许多,原来青黑的爪子变得赤红,羽毛也有了很大变化,罗昊和张超群绝不会联想到那曾经是地球上的胡骄。
“小语,白三痴找到了一些虫子,你把小黑抱过来,我看看它吃不吃。”连走了两天,小黑鸡还是粒米未进,胡骄心里着急。他从黑鸡身上灵魂出壳,跑到胡亦辰的身体里,黑鸡现在已经完全没了魂魄,但是它对胡骄来说,却是绝对不会遗弃的。
“好呀!”庄蝶语抱着黑鸡,放在石块上,青乌的肥手捋着黑鸡脊背。
“小语,这两天,你身体有没有感到不舒服?”胡骄看着庄蝶语肿大的面庞,心疼地问了一句。他察觉到,庄蝶语知道自己是苍家少爷之后,对自己的态度有了一些奇妙转变,从平等的朋友,变为盲目的崇拜和依赖,天天像个跟屁虫一样,时刻跟在屁股后面,仿佛害怕被父母丢弃的孩童。
“没有啊,挺好的。”
庄蝶语用力睁了睁胖肿的眼皮,看了胡骄一眼,又快速的低下头,手指捏着一条蠕动的虫子,向黑鸡的嘴里塞。
“其实那天我说的话……”
“我知道。”庄蝶语点点头,“我这么丑陋,怎么配得上你,那些权宜的话我是不会认真的,只要、只要你不丢弃我就好。”
“小语!”
胡骄用力念着庄蝶语的名字,嘴唇颤抖了两下,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这时候告诉庄蝶语的真相,对她没有半点好处,她现在最在意的是自己的“容貌”,最关心的是如何“回家”,如果她知道自己原本是个极漂亮、极可爱的女孩,现在却变成了如此模样,那打击岂不是更大;如果她知道了自己的家在“地球”,在一个就算是光也要走上不知道多少年的地方,她还有什么希望!
只是看着她现在这个样子,胡骄真是心酸,决心也是越来越坚定:“小语,我一定会治好你的伤,一定会带你回家!”
“唉!”庄蝶语失望地叹一声,“虫子又肥又新鲜,小黑就是不吃,这样下去它肯定会死的!”
胡骄回过神,看着小黑鸡噙在嘴里的虫子。
黑鸡已经三四天没有吃过东西了,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它饿死么?
突然,众多烦心事涌上心头,胡骄心中一狠,顺手撅了一根草棍,用棍子头抵着虫子直接捅进黑鸡嗓子里。
“这样子……这样子行吗?”庄蝶语惊讶地望着胡骄。
“你知道吗?”胡骄抬头看了庄蝶语一眼,低下头又挑起一条虫子,捅进黑鸡的嗓子,“在你的家乡,有一道菜叫‘烤鸭’。鸭子烤出来后色泽红润、肥而不腻、外脆里嫩,特别有名、也特别好吃,为了保证菜味地道,那些鸭子就是用这种方法喂大的,叫做‘填鸭’。今天,我们就试试填鸡!”
“填鸭?”庄蝶语登大了眼睛,崇拜地望着胡骄:“你知道得可真多,这么说你知道我家乡在哪里啦?”
“当然。”胡骄用力点点头,“我说过要送你回家。”
不一会儿,一把虫子都塞到黑鸡的肚子里,庄蝶语抚着黑鸡的脊背,看了胡骄一眼,连忙低下头,眼中露出一丝羞涩。胡骄现在纱衣外面围了块兽皮,虽然保护了重点部位,胸膛上依旧是少了半边袖子,肥肉一览无余,“我去看看,他们是不是找到了些别的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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