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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日子还是要过的。
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先安稳度过今夜,保全村子里所有人的性命。
麻小萝盘腿在简易棚子里,托着下巴看众人忙碌,他们要在最快的速度搭建出来足够三百人过夜的住所。
介于这次被她带出城的三百人,全部都是壮年劳动力,只有几个有特长的技术人员,比如说那个会织布做衣的老大娘,体质稍微弱一些,所以工程进度很快。
顺便一提,就算是这三百个人里干活儿最菜的老大娘,也比麻小萝手脚麻利得多。
她给自己操的天生富贵的人设,属实是根据自身状况量身定制——她一个现代人,手上没长茧子,脚上肉嫩的走一天路就烂掉,在大荒的原野上七天七夜晒黑了些,糙了些,好吃好喝养了几天肉就又嫩起来了。
这种现代富足社会养出来的体质,不操这种人设简直是浪费。
而且这话也不能说是假的。
现代社会小康之家出来的男男女女,相对于大荒边境上这些苦命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天生富贵了。
但麻小萝并不为此感到骄傲。
如果可以,她希望她能够一拳锤断城墙,而不是拔个草都会被草叶上的锯齿割伤——这样的娇嫩只有在现代社会才有生存的余地,在这蛮荒且原始的大荒,双手的老茧才是能在生存考验中存活的证明。
如果这是一场三百人的大逃杀,麻小萝非常确定她会是第一个出局的那个。
这样的事实给了她很大的压力。
她默默看着小三百人在杨三二的带领下,有序地分工合作,利用大荒雨季丰富的草木资源,建起了挡雨的屋檐,点起了照明的火把。
她诚心向身边的土著居民发问:“我的侍卫长,高义先生——你应该比我更熟悉大荒的规则,你认为,我若是想要尽快地收拢人心,我应该是高高在上,维持贵族的区分度,以激励他们努力干活儿以提高地位,还是深入其中同甘共苦?”
高义:“……”
“任何人在这种问题面前,都只会选择后者吧?何等厚颜无耻地人才会把浪费民脂民膏的事情说的大言不惭?”
麻小萝将双手放进柔软的白色皮毛之中,缓缓地眯起眼睛,红月笼罩的夜晚,总是光芒暗淡的,村民们点燃的篝火,也不足以像白炽灯一样亮,缺乏光照的刺激,现在她有那么一些困了。
“但是有时候你得承认,人们那么拼命想要出人头地,就是因为上位者的日子看上去太好了,如果上位者的日子过的不好,他们就会失去奋斗的动力。”
简单来说,这些人愿意为麻小萝干活儿,主要就是因为相信麻小萝给自己操的京中贵女天生富贵的身份——进而相信她给他们画的大饼。
如果麻小萝日子过得不够富贵,那么她的人设就崩塌了,进而她画的大饼就没人信,都不用这些人发现麻小萝在骗他们把她撕了,仅仅是拒绝给她干活儿,麻小萝就能死在这大荒里。
刚穿越的时候麻小萝还觉得运气不错,大荒资源很丰富,饿不死人,后来进城之后,看了书才知道——那是因为现在是雨季。
大荒的冬季和雨季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极端——物资极度匮乏的饥荒时期。、
“人心的管理,也是一门学问啊。”麻小萝感慨地说。
高义:“……”
“因为所管理人群的不同,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等原因,都会导致同一个决策在不同的人群里表现出不同的反应。”
高义:“……”
麻小萝说:“所以我才想问问你这个本地人的意见。”
高义没说话,双眼放空,站着一动不动。
他很想问麻小萝,你看我像是能听得懂的样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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