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办完出院的当日,夫妻二人抱着孩子走出县医院大门的当日便达成了一致,将孩子扔掉。
当日下午,池云发将女儿弃于县医院北面路边的田地内。后因担心被过路的行人发现,池云发又抱走了女儿。
随后池云发与祁仁霞商定将女儿扔到县城西面人烟稀少的山上。当晚,池云发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女儿前往县城西面的荒山,途经县城西面的一个小村子时,他发现村旁有座小山,山上有片林地,便将女儿抛弃在了林中。
次日清晨,村里的一位村民上山捡柴火时,发现了尚有气息的池云发女儿,将其救回,并报警。
经过摸排,警方找到了池云发和祁仁霞,二人对抛弃女儿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县检察院以池云发和祁仁霞犯故意杀人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祁仁霞因为正在哺乳期,所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中,李律师去见过她。我去看守所见了池云发,他与他媳妇讲述的内容基本一致。
他说抛弃女儿的主意是他出的,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家里穷,给女儿治不起病,而且即便女儿治好了也会留下残疾,大人孩子都受罪。
最可怕的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村里人只要知道他女儿得过这种病,基本上家里以后就别想再直起腰杆来,唾沫星子淹死人。以后女儿想嫁人都困难。”耿震说完沉默了,看向孟广达。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孟广达感叹道。
“嗯,您说的对。其实每次我接到新案子,心里都不太舒服,因为我知道每一个案子背后都是一个残酷的现实。有时候残酷的让我不敢直视,但我还得继续履行律师的义务,还要承受别人的冷嘲热讽,甚至谩骂。”耿震的情绪有些低落。
“其实你完全不用去管别人怎么说,万事总有一个过程,想开了就好了。人性都是自私的,立场不同,关注点不同,真的没办法做到完全理解和懂得。
正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世界上哪有什么感同身受,多的只是冷暖自知。
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论、指责别人很容易,因为评价、指责别人的人从来就没有感同身受过,他们这样做的意义不过是耍耍嘴皮子,打发下无聊的时间,说完就忘了,当有一天相同的事情落在他们身上,他们才会知道什么叫感同身受难。
我不是在为本案的被告人和刑辩律师辩解,但这是一个事实。你没必要纠结什么。”孟广达劝慰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若经他人苦,未必有他善。”耿震点头道。
“你现在的疑问是什么?针对这个案子?”孟广达微笑着看向他。
“本案的定性问题。被告人将女儿抛弃在树林中的行为该如何定性?”耿震问道。
“伱和李明博律师是怎么想的?”孟广达问道。
“我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从法律上讲,作为女婴的亲生父母,他们二人有义务履行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遗弃罪论处。
但是李律师认为,本案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二被告人是以遗弃为手段来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而已。
您怎么看这个案子?”耿震问道。
“嗯,我同意李律师的意见。”孟广达想了下说道。
“理由是什么?之前李律师的理由不能说服我,我也说服不了他,所以我们两个一直达不成一致。”耿震挠了挠头,眼神中充满了好奇。
“我个人认为,本案定性的关键在于如何区分遗弃罪和采取遗弃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幼小、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两罪性质与危害程度相差较大,一般情况下不易混淆。
但是,对于具有扶养义务的行为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是以遗弃罪论处,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容易混淆。
这两个罪名在理论上进行区分似乎不难,但在实践中,行为人在供述其主观意图时往往会避重就轻,所以一定要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进行分析。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个方面,考察遗弃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目前来说,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遗弃重病婴幼儿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此类案件,应当查明行为人是由于何种动机实施的遗弃行为。
比如,父母将重病婴儿弃于医院或者民政局门口,附上婴儿病历或者介绍病情的字条,这明显是希望婴儿能够得到及时的关注和救治,此类行为,应当认定为遗弃;相反,父母将重病婴儿扔到车辆穿行的高速公路或者荒郊野外,明显表明其主观上不期望婴儿获救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杀害婴儿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二个方面,考察遗弃的客观要件。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的最重要区别在于‘遗弃’行为是否会使被遗弃者面临生命被剥夺的紧迫危险。
实践中,遗弃既可以采取积极的行为实施,也可以消极不作为实施,如果构成遗弃罪,本质上必须是对作为义务的违反。
比如,父母将新生婴儿弃于超市入口、车站站台、集市路边等地,这些地方人流量大,婴儿获得他人救助而存活下来的可能性较大,此种遗弃行为就构成遗弃罪;相反,故意将被害人遗弃在不能获救或获救希望渺茫地点的,此种‘遗弃’行为就属于故意杀人。
第三个方面,考察被告人的案后表现。
发现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生命、健康受威胁后,行为人是置之不理,还是积极施救,抑或二次加害,可以反映其有无致死被遗弃人的主观故意,也是量刑时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
比如,父母将婴幼儿遗弃路边后躲到附近角落观察,直至孩子被人抱走才离去;或者发现无人注意,又将孩子带到银行或者办事大厅内遗弃,虽属二次遗弃,但其变更遗弃地点,是希望幼儿能够得到他人关注、救助,关心幼儿性命安全,采取措施减少伤害。对于这样的行为,应当定性为遗弃。
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办过的一个故意杀人案……”说到此处,孟广达停住了,摸出一根烟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眼神复杂起来。
(本章完)
篮坛永远滴神 从1997开始追凶 开局机缘翻倍,我强亿点很合理吧 镇魂天下:开局一个小枪兵 修仙:我有一棵万物树 从犬夜叉开始的万界之旅 神秘之劫 她偷走了浪漫 从作曲人到文娱巨星 诱吻!密会!影帝老公又在求贴贴 我安澜依旧无敌于世间 穿成科举男主糟糠妻后,我跑路了 无间赤地 登基吧!大王! 谢谢你夸我恶贯满盈 LOL:我真没想当战狼啊 LOL:我在德玛西亚当摆烂皇子 我徒儿似乎有些不对劲 龙族:退休死神,上班屠龙 死神:开局迎娶卯之花烈
关于综漫一身懒癌的魔王大人我是叶萧,正如你所想的一样,我穿越了,一睁眼就在一个一片碧蓝的地方,然后就有一个自称的女神说什么送自己到综漫世界,让自己成为魔王什么的。我本来还想拒绝的,魔王什么的,听起来就很麻烦,好在基础的穿越者福利能让自己能够快乐地宅下去。然后我就真香了。不对,这不是个日常世界吗?谁能告诉我那些个从书里跑出来还有那种身上冒着数据流的怪物是什么啊!!!为了让自己能够持续自己的阿宅生活,叶萧决定用那所谓的魔王的力量去解决一下,毕竟麻烦是一回事,但是有的麻烦事是必须要去做的抱歉啊各位,你们打扰了王的休息,请安静一下吧...
未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过普通的生活。死神每晚站在未原床边等待他入睡,未原不敢睡,于是每个晚上都成为痛苦煎熬。他在死后才发现他和死神之间的羁绊深入骨髓。...
...
关于长生者仙是开始,还是结束?他拥有逆天神通,却只想做一任侠,不管凡世还是仙界,他只想潇洒一把。奈何,命运却总牢牢地扯住他...
本书简介乐以秋觉得自己真倒霉,一觉醒来从姐姐们都疼爱的十八岁年下,变成了二十八岁也不御姐的年上。要知道,姬圈年下小奶狗或者御姐才吃香,她这不上不下的怎么找对象?可没想到,她结婚了,对象没见过。就在她谋划着要怎么离婚的时候,对方先把离婚协议递到了她的面前。乐以秋看着面前这个完全符合自己理想型的女人,长的美又欲,咳咳,不是,是御。她觉得自己一见钟情了,能娶到这样的老婆,还找什么对象啊。那个,老婆,要不我们再考虑一下,或许我们还有感情呢?上来就叫老婆,表脸。林夏宁???一觉醒来跟影后协议结婚了一觉醒来跟影后协议结婚了公子幸川魔蝎小说...
系统空间女穿男扮猪吃老虎有仇必报一朝穿越,她一个女总裁变成了北辰国八皇子,却迎来天崩开局皇帝老子要杀他太子大哥也要杀他三哥四哥看他不顺眼十弟红眼陷害他母妃被逼死,外祖一家被流放身边唯有一个老太监,苟延残喘他,只能训练出一批神秘暗卫,组建杀手组织他,只能替换身份成为京城的才子,写出精彩绝伦诗句他,只能运筹帷幄,拉拢朝廷重臣,在朝廷一手遮天他,引得众姑娘仇恨,暗中报复!!大臣八皇子,要不您收复这个大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