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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还有一段传奇经历,据说有一个家族,敢向他的权威挑战,结果攻下那个家族的老巢之后,男女老幼,一个不留。就连城墙都拆了,一座大城,变成了一片废墟。他还派人把这写成歌呐,那城叫卡斯特梅城,歌名就叫《卡斯特梅的雨季》。据说日后还有人得罪过他,他派个人去唱了一下这首歌,对方立刻就投降了。就是这么厉害!
但再厉害的人物,也有他的阴影。
有一天,下人向他禀报:“不好了,泰温老爷,夫人难产了。”
这给泰温惊的啊,话说他和他夫人,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这消息,简直令他心急如焚。他三步并作两步,快速奔到产房之前,只见夫人已经面色惨白,气若游丝,没过多久——死了。
那泰温哭得啊,就别提了:“夫人啊,你怎么就遭遇这种祸事啊,为夫真是悲痛欲绝啊……”
这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婴儿的哭声。原来是夫人新生出来的儿子在哭。
泰温心想:既然人已经死了,那就看看我这儿子究竟怎么样吧。
这一看,惊得都跳起来了:“唉呀妈呀,这生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只见这个新生儿脖子细的像擀面杖,头大的像窝瓜,饼子脸,斗鸡眉,母狗眼,蛤蟆嘴,五官挪位,是奇形怪状啊。这还叫人吗?
泰温一看儿子就长这德行,哭得更伤心了:“哎呀,我的夫人呀,你说你一条命,就换了这么个东西啊!我泰温做的什么孽啊,生出来这么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玩意,我给他摔了得了!”
想到这,他就要摔孩子。他大儿子詹姆给他劝住了,说:“爹爹,他长得难看是难看,毕竟是条性命啊。”
泰温这才留了这孩子一命。这孩子大名叫提利昂,可因为他长得太丑,还是个侏儒,大家都管他叫小恶魔。
泰温还有两个孩子。这俩孩子比小恶魔都大着十岁,是十年前这个夫人生的龙凤胎。不分大小,可以说是大儿子和大女儿吧。
大儿子名叫詹姆,就是前文提到过的,长大之后那是英武过人,武艺非凡,一柄剑使得如游龙飞凤一般,可谓在七国之内,罕有敌手。长相也是英俊潇洒,一个帅小伙。
再说大女儿瑟曦,长大之后那也是美若天仙,相貌出众啊。是七国之内有名的美女,被无数人追求啊。
要说这两个子女,该让泰温省心了吧。没有,这俩人更不省心!究竟怎么没让他省心,现在还不是交代的时候,等以后自会揭晓。
现在回来再说泰温,就说这个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了。他当首相,非常受到当时国王的信任。
当时的国王,名叫伊里斯,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族长。伊里斯这个人怎么样呢,听外号就知道了,名叫“疯王”!听听,这王都疯了,他的统治还能怎么样?在位期间是骄奢淫逸、倒行逆施,扰乱天下,民不聊生啊,和杨广能拜把兄弟了。
这一下,七国之内反了四大诸侯,哪四大诸侯?分别是史塔克家族之主艾德、拜拉席恩家族之主劳勃、艾林家族之主琼恩、徒利家族之主霍斯特,各个都是一地之主,麾下精兵良将,不计其数。
这四大诸侯号召“诛无道,伐疯王”,将疯王的军队打的大败,一直杀到君临城下!
这回疯王就感觉自己顶不住了,连忙向泰温求救,发下圣旨:“泰温公爵,本王平日待你不薄,当今危急之时,还望你能率兵勤王,重整河山,匡扶社稷。”
泰温看到这圣旨,心里琢磨起来。四大诸侯可不是好对付的啊,别整不好再把我给搭进去喽。现在疯王的统治可以说是摇摇欲坠,我与其救这个疯王,不如和四大诸侯联手,把这天下给瓜分了,岂不是好?
想到这里,他打定了主意,当即告知儿子詹姆、女儿瑟曦,率领麾下文臣武将,众多亲信,随他一齐起事,要和四大家族里应外合,共反——疯王!】
姜俊听完之后,觉得好玩得不行,把这么一部西方背景的作品,以东方的模式说出来,倒也颇有趣味。
他的名望,当然又随着这部《冰与火之歌》和《冰与火之歌》改编的评书,再度提升了一大截,现在论起实际名望来,已不弱于庄晓梦了。要不是他这段时间专注于争取评委名额的事情,否则在这段时间里,多接受接受记者采访,多出几个报道,多参加几个活动,那就不只是不弱于庄晓梦,就已经可以超过庄晓梦了。
当然,随着这部作品的逐渐连载,超过庄晓梦也就是时间问题,更何况,他还有一本在海外换笔名写出的《哈利波特》呢,要是再把这个大杀器算上,庄晓梦都已经不值一提了。
实际上庄晓梦确实已越来越称不上他的对手,姜俊现在真正的敌人,已经变成了梅文化。
那段时间,洛宜秋给他打了个电话,说道:“我已经拿到那个评委的名额了。”
姜俊喜道:“真的?这么厉害!”
洛宜秋笑道:“或许是因为符合女教授资格的并不多,而我又是其中比较出名的一个。再加上我尽力去争取,所以就拿到这个资格了。”
她又问道:“那你呢?
姜俊说道:“唉,难弄啊,这三个评委里,文是非是水木大学的古代文学系教授,你是潇湘大学的外国文学系教授,庄晓梦学历比你们算低的,那也是大学毕业。只有我,名义上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没受过,虽然在文学方面有一些成就,可总是突破不了这一关。”
洛宜秋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也替你发愁,可我也没有办法,我的人脉还没你的广呢,只能希望你最后拿到这个评委吧,否则这仗根本就没法打,要是其他三个人都是梅文化的人,我这一个也难以力挽狂澜。”
姜俊说道:“好,我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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