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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尸横遍野,血染红了天。
混剑仙捡到了刚刚变成孤儿的龙琛。怕他年幼被四处游荡的妖兽吃掉,混剑仙将他送到仙盟在附近搭建的救护所。
“他跑出来了,跟着我,像只认定了主人的小狗儿。”混剑仙看向远处,眼里满是怀念,“那时他还是个可爱的小家伙,眼睛黑溜溜的,让人看了就觉得心疼,仙盟的伪君子们还挺喜欢他的。”
“他一次次跑出来,我一次次把他送回去。我问他为什么非要跟着我,他说我救了他。”
混剑仙嘿嘿笑着,眼里难得的有明媚的光。
“以师兄的实力,想跑,还有人能追得上吗?何况是个幼童。”应长老揶揄道。
混剑仙苦笑两声。他想,除非亲身体会,否则永远也无法明白那个孩子的执拗。
那么小的孩子,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跑,摔到浑身是伤痕,甚至没有方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
谁能不心软呢?那孩子也是吃准了这点吧。
混剑仙轻笑了下,眉眼间竟露出年轻俊郎的模样,他满脸是骄傲,“你还别说,真让我捡到宝了。”
那时的龙琛,还会竭尽所能地做任何事讨好他。给他做饭,为他缝衣,把喝到醉醺醺躺在大街上的他拖到屋檐下。
龙琛太好了。
可那时的他,别说带孩子,就是自己也照顾不了,某天死在某个角落里,他也无所谓。
他为什么会留下龙琛呢?就像龙琛,之前不睡觉不吃饭只会把时间花在变强上,现在却一天天闲得慌似的,做各种耗费精力的事,喂养小狐狸。
许是他们都在对方身上找到了曾经的自己,亦或是他们灵魂上的缺口得到了对方的填补。
“噼啪!”原地一声惊雷。
两人一狐不再沉溺于龙琛的过往,齐齐看向台上。
太上长老浑身焦黑,正是刚刚被雷劈过。为了化作普通弟子,他封住了修为,穿的也是普通弟子服,都让烧成灰。幸而,他的身体是实打实的渡劫期大能,经历过数次雷劈,一点儿伤都没受。
龙琛拄着剑,大口喘着粗气,嘴角挂着一道血痕。
“这小子的雷灵根还不弱。”应长老赞道。
雷灵根是种变异灵根,也是攻击力最为强大的灵根之一。在之前的比试中龙琛一直没用过相关的术法,众人只以为他的灵根很弱。今日一见,这威力不同寻常,若对手换成个平常弟子,真是得要重伤。
想必,龙琛也是被逼到了穷途末路,才用出这张压箱底的底牌。
只是,对手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大。
“哎,这小子太倔,应该看出有问题了吧,怎么还不认输?”混剑仙说着,用手推了推小狐狸,“他最听你的,你去劝劝他,少受罪。”
白皎瞪着一双大眼睛,看向台上,不,她不能劝,哥哥想要赢,想要第一,绝不会认输。
“你怎么也这么倔?”混剑仙无奈地叹了口气。
龙琛不像那些出身名门的弟子,拥有成熟的功法和招式,他的每一步都是自己千锤百炼、慢慢摸索出来的。
混剑仙是个混的,露宿荒野也怡然自得。而龙琛虽不过分挑剔,可他爱干净,充满好奇喜欢各种小玩意儿。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混剑仙一块灵石也攒不下来,也没细心到去满足个小孩子的愿望。
龙琛便去自己攒钱,帮别人跑腿找东西送东西,打擂台赛被人暴揍供人取乐,再大一点他还能接任务降妖除魔捉鬼惩恶。
渐渐的,从龙琛跟着混剑仙,变成混剑仙跟着龙琛,龙琛去哪儿,哪儿就有混剑仙的酒钱。
打斗打多了,武器损耗得快,龙琛舍不得花钱去修,他就慢慢琢磨着自己修,修着修着就变成了炼器大师。
有段时间,混剑仙思考过,是不是龙琛小时候跟自己吃了苦,才变得这么抠。时间,一分当成三分花,赶路途中都在随手雕刻。钱,一块灵石他也不会错过,能赚就赚。就连灵力——
少年龙琛的话还依稀在耳,“师父,我找到一个赚钱的好方法,画符!灵力不用也是浪费,都在画符上耗掉,还能换钱,一举两得。”
修士体内的灵力是会自然恢复,也能打坐恢复,可没多少人,像龙琛这么疯,回满就想耗掉。
许是在这样不断消耗,又不断充盈的过程中,他的筋脉得到了锻炼,恢复速度更快,也不会因为灵力损耗呈现出虚弱状态,更会合理地利用有限的灵力。
还因为一次次在各种困难的任务中搏命,他的感知能力、反应能力、战斗技巧,都大幅度提升,战斗几乎成了本能。
在面对其他弟子的时候,这些全是他的优势,能让他呈压倒性的胜利。
而在太上长老面前就不那么好使了。太上长老已超过千岁,作为剑修,曾经也是个狂热的战斗分子,打过的架可能比龙琛吃过的米都多。他的战斗经验,就是论及整个人世间,也是最多的之一。
能从练气一路顺利修炼到渡劫,只差一步即可登天,太上长老的天赋绝对不差,甚至可以说是冠绝人世间。
龙琛在他面前,毫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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