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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穗得知沈念君去江北,就笑了:“我明天也去江北一趟,加拿大的一个朋友好多年没见了,聚一聚,可能在江北玩两天,这个人你还认识,大学的时候一起吃过饭,就那个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男同学,这次参加了一个支援活动,去县城里支教英语课,为期一周。”
沈念君整理着衣领,水波涟漪的眼眸,朝她看过来,“白衬衫牛仔裤的男同学?我怎么不记得?”
陈穗凑近几分,打量着肤白貌美,但头脑简单所以记忆力很差的沈念君,“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我突然问你有没有谈恋爱的打算,说我有一个朋友看上你了,你说没有这个打算,但一直追问我是谁,我说大家都认识,既然这样就没必要知道是谁。”
陈穗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沈念君突然就想起来这么一号人。
应该是……大三的时候?
端庄地支起来腮,流露出一抹娇羞,“那你怎么不直接说明,那个白衬衫牛仔裤的少年,生的挺俊俏的。”
陈穗对这个评价有些惊讶,忍不住眨了眨眼眸,“早说啊,早说的话,指不定你们就成了,还有卓小叔哪门子的事。”
随即考虑到一些现实问题,又赶紧摆了摆手:“早说也没用,顾止围可没有卓小叔那么有钱,像你这样金尊玉贵的姑娘他也养不起,也许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也没有真的要追你。”
这么现实的么?
沈念君觉得自己其实挺讲究浪漫,倒是没考虑过金钱物质的问题,最后嫁给卓翼,那也是商业联姻的结果……
最后聊来聊去,在陈穗的劝说下,沈念君就把机票改了。
改到明天下午,和陈穗一起去江北,路上的时候还有照应。
霍潇潇取得飞速进展,下午四点多给沈念君打电话,彼时站在清风畔的庭院,手中牵着两个狗绳,分别是ni和哥白尼。
卓进背着手,不咸不淡地立在三米之外,时不时眉宇皱一下。
把对ni的嫌弃,恨不得刻在脸上。
霍潇潇捏着电话,小脸沐浴在阳光里,对沈念君甜甜邀请,“今晚要不要来清风畔吃饭?我听说卓家的厨子不一般,恰好卓老爷子没在家,你和卓翼过来呗,我们一起吃个饭?”
卓进闻言,刚抽离的眼眸,又冷冷瞧过来。
沈念君性子比较懒散,在不熟悉的长辈面前特拘束,是以很少回清风畔,相比较之下,作为已经过了门的儿媳,还没霍潇潇这个八字没一撇的未来儿媳热忱。
想也不想就拒绝,“不去。”
不过很快反应过来,蹙起来眉尖,“什么叫一起在清风畔吃饭?你今晚打算在清风畔吃饭?”
霍潇潇点头说:“对啊,不小心碰到卓太太,特别热情好客,说什么都要留我吃饭……盛情难却,我也不太好意思拒绝长辈。”
霍潇潇嘴里的卓太太,自然就是卓翼的母亲舒瑶之。
这些年,等闲看不到卓进身边有女孩子围绕,前段时间就听说有个女孩子站在清风畔门口找卓翼,舒瑶之还以为是谣传。
这次不小心撞见模样端秀,一向会讨好长辈的霍潇潇,想不热情都难。
当年,舒瑶之嫁过来之时,卓进尚且年幼,早早母亲病故,父亲又娶了新人,这一切看在眼里,对他小小的心灵多少造成一定的打击。
尽管舒遥之从未苛待,一直都在尽母亲该尽的责任,不过没有血缘的母子两人之间的隔阂,从未打破。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卓进向来以不婚自居。
对于卓进的终生大事,家里除了他自己,没有人会多问,因为就连卓秉年都会被儿子的三言两语,嘲讽的哑口无言。
舒瑶之在心理学上的造诣,也让她非常清楚,这个冷冰冰,浑身寒霜的孩子,只不过内心极度缺爱,缺少安全感。
对两性关系有着最永恒的,极致浪漫的追求,所以才深怀执念,对父亲的再娶行为做不到原谅。
舒瑶之的理念是,如果一个人没有达到内心的平和,无法与父母和解,与内在缺失不完整的自己和解,那就最好暂且不要考虑终生大事。
否则明明心地善良,却心墙高筑,因为怕失去而疏离任何人,可能会让飞蛾扑火想靠近你,真心去爱你的另一半被伤的体无完肤。
不过这世间的人,内心都有缺失,只不过是多与少的问题,要不然也不会寻找所爱,所爱即所失,爱的那个人永远是自己渴望成为,但成为不了的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霍潇潇开朗活泼的性格,确实有可能完全附和卓翼冰冷外表之下,对妻子的完美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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