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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沈念君开始收拾行囊。
对于去江北这种保守估计需要一周,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行程,沈念君决定轻装简行。
于是收拾了三个行李箱,两大一小。
陈穗叫了司机,来怡景溪园接她。
远远就看见身着深色风衣,腰身纤细,带着纯手工缝制的软木色高级皮革手套。
光亮柔软,繁复精细的工序,再加上南美地区的野猪皮材质,触感仿若无物,被霍潇潇戏称为全球野猪皮中的爱马仕。
寒风呼啸,立在门外等候的玉人,纤白玉手从手套里抽出来,不经意抚开嘴角发丝。
眉梢轻蹙,看过来。
幸好陈穗这次没开红色跑车,尽管车后备箱还算宽敞,看到沈念君是自己两倍的行李,深感自己不精细的,就好像是个男人……
“这就是你说的轻装简行?”
沈念君认真瞧过来,“是啊。”
陈穗震惊之余,决定下次就算做样子,也得学习一下沈念君,收拾十个箱子才能出门。
下午三点多,两个人上飞机。
头等舱内,沈念君捏着银勺,漫不经心品味米其林美食,吃饱喝足后半程戴上眼罩,打算在睡眠中结束独特豪华的飞行体验。
陈穗没有午休喜欢,叫来机上吧台的空姐,一尘不染的高脚杯放到餐垫上,龙舌兰浓郁的酒香味,在空气悠然回荡。
她捏着高脚杯,在沈念君面前甚是聒噪。
“……这么说霍潇潇昨晚还真在清风畔留宿了?她在群里发消息,说卓进陪她吃饭,又陪她打了一晚上麻将,我还以为在吹牛……”
“没想到卓进软硬不吃,却那么怕别人骂他品行有问题,早知道这样,霍潇潇那晚就得睡了他啊……”
“今天霍潇潇又抱着ni去找哥白尼了,天天混在一起,也不知道感情培养的怎么样。”
顿了顿,“我说狗啊,能不能混熟……”
沈念君盖了薄毯,这才顶着眼罩侧过头,皮肤白皙,鼻梁挺翘,巴掌大的小脸,被眼罩遮了一半,淡粉色的唇瓣沐浴着明亮光线,在这种视角下,越发令人惊艳。
绕是陈穗一个女人,不小心看到这么诱惑的一幕,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视线在红唇上辗转停留,甚至顺着她的下颌线,落到白色微敞的领口下方,单薄布料遮挡不住,随着呼吸起伏的香软隆起。
嗓音一如既往的慵懒绵软,“混不熟的话,就把哥白尼炖熟。”
作为ni的娘家人,沈念君果然霸道。
谁知说完之后,空气寂静无声,她蹙了蹙眉头刚要拉下眼罩,就意外听陈穗骂了一句——
“你他妈的,是个妖精吗?”
让我一个女人都生歹念的妖精。
沈念君彻底把眼罩拉下来,素白干净的脸庞略扬,好整以暇的看着她。
发现她视线不对,怔了怔。
然后顺着她的视线,款款落到自己胸前,反应过来什么,一把拉上去薄毯。
“你有病啊,这么盯着我干什么?让你看的毛骨悚然!”
倘若是个男人这么看她,沈念君还不至于害怕。
被女人这么盯着看,显然比男人可怕多了。
陈穗被识破有一丝尴尬,抿了抿嘴,端起来龙舌兰润了润嗓子。
许是今天穿着特殊,丝质的白色衬衫没有丝毫支撑性,全然包裹在身上,再加上最近可能胃口好,周姨做饭又有进益,这件白色衣物穿了没几次,突然有些紧了。
刚想到这里,陈穗就凑近过来,沈念君不明所以往后退,一直到后脑勺贴上飞机白色窗口上,不同寻常设计的多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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