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哎哟,我早该猜到,您是容许您的随从随便吱声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于——”她的目光飞快地朝那个军官扫去,那人已经重新开始吃饭,“你都不知道这里边还有个缘故,不,我不是瑶琳桐庐人,但是为了赎罪,我嫁了一个瑶琳桐庐人。我跟他一起过了二十三年,然后他死在我的怀里——愿老天爷保佑他——我本来已经准备好回候马,但是,他笑到了最后,真的。他给我留下了这家客栈,给他的兄弟留下了钱,可我本来相信他是可以有别的做法的。二子,他是个骗子,诡计多端,跟我认识的所有男子一样,那些男子多数是瑶琳桐庐人。请坐,大人?夫人?”
当叶超跟他们一起坐在桌旁时,客栈掌柜惊讶地眨了眨眼——黄巾力士不必说,但叶超显然在她的眼里是个仆人。她又瞥了令公鬼一样,快步离开去灶房了,很快,女招待送上晚饭,呵呵笑着打量贵族、夫人和黄巾力士,直到冯雯大姐把她们赶回去干活。
起初,令公鬼怀疑地盯着眼前的食物。猪肉被切成了小块,跟切成长条的黄椒以及豌豆混在一起,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蔬菜和别的东西,全都拌在某种透明浓稠的汁液中。闻起来同时觉得甜蜜和刺鼻。紫柳只是小口小口地吃,但巫咸吃得很欢。
叶超边吃边对令公鬼咧嘴笑道:“瑶琳桐庐人喜欢往食物里下奇怪的香料,令公鬼大人,但尽管如此,它们味道不错。”
“快吃啊,它不会反过来咬你的,令公鬼。”巫咸也补充。
令公鬼迟疑地试了一口,几乎倒吸了一口气。它尝起来跟闻起来一样,既甜又辣,猪肉外脆里嫩,混杂着十几种截然不同的香味、辣味。这味道他从来没有尝过。这味道好极了。他把自己的份吃光了,冯雯大姐带着女招待来收拾桌子时,他几乎要学巫咸那样再要一份。紫柳的碟子还是半满的,她略略挥手示意女招待把碟子收走。
“乐意之极,黄巾力士朋友,”客栈掌柜微笑道,“你们一族的胃口总是很大。凤枝,去再盛一碟来,要快。”
一个女招待飞快地离开了。冯雯大姐微笑着转向令公鬼:“大人,我这里本来雇了一个奏乐的人,不过他娶了附近一个庄子的女孩,现在被老婆赶去田间扶犁了。我不免注意到,您的随从包袱里有个像是羌笛盒一般的东西突出来。既然我的乐手走了,您是否容许您的随从为我们演奏少许音乐娱乐一下?”
话音刚落,叶超样子很尴尬。
“你误会了,他不会吹羌笛,”令公鬼解释,“我会。”
女人眨眨眼。似乎,贵族是不吹羌笛的,至少,瑶琳桐庐这里的贵族不吹。她赶紧说:“我收回我的请求,大人。苍天在上,我无意冒犯,请您海涵。我绝对不敢请求任何像您这样的人物在大堂表演。”
令公鬼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练习宝剑的时间比练习羌笛的时间要多,而且,他口袋里的钱总有用光的时候。一旦他脱下漂亮衣服——一旦他把弯月夔牛角归还邓禹、把匕首归还马鸣——去寻找躲避鬼子母们的安全之地时,他就需要用羌笛来给自己换取晚饭。他想:也是寻找对我自己安全的地方,不是吗?在那个奇玉那里确实有什么事发生过,到底是什么?
“我不介意,”他说道,“叶超,把盒子递给我。把它抽出来就可以了。”
令公鬼不需要露出说书先生的披风;冯雯大姐的眼睛里已经闪烁着够多问号了。
镶嵌着金银花饰的羌笛看上去满像贵族会使用的乐器,前提是,任何地方的贵族们真的会吹羌笛。令公鬼右手的天元应龙尖牙并不会妨碍他的手指。紫柳的药膏效果好得让他忘记了伤痕的存在,直到他看到它。不过,此刻,它又回到了他心中,不知不觉地,他吹起了《天元应龙飞翔》。
叶超跟着节拍点头,巫咸则在桌子上用粗手指敲节奏。紫柳看着令公鬼的目光像是在疑惑,他到底是个什么人——我不是什么贵族,夫人。我是个放羊的,我在大堂里吹羌笛——但是,那些士兵从谈话中停下来,转过头倾听,那个军官也合上了手里打开的木皮书本。
紫柳平稳的目光激起了令公鬼心中的倔强之火。他固执地避开任何适合在宫廷或者贵族宅邸里吹奏的曲子。他吹起《大河涨水沙浪沙》和《放马山歌》,《月光下的凤尾竹》和《撒尼的春天在哪里》。
吹到最后一曲时,那六个士兵开始用沙哑的嗓音唱起歌词,尽管那并不是令公鬼知道的歌词。
“我们沿着玄珠勒河而下,只为了迎战汝宁。
我们沿着河岸,站在旭日之下。
他们的马匹使夏日的平原变黑,他们的旗帜让天空阴暗。
但是,我们坚守玄珠勒河边的阵地。
噢,我们死战不退。是的,我们死战不退。
在晨曦之中,坚守我们河边的阵地。”
这不是令公鬼第一次发现,同一首歌在不同邦国有不同歌词和不同歌名了,有时候,就算在同一个邦国里的不同村子也有这样的情况。他给士兵们伴奏,直到他们唱完,互相拍打肩膀,对各自的嗓子发表粗鲁的意见。
令公鬼放下羌笛时,军官站起来,做了个严厉的手势。欢笑中的士兵们停止笑声,推开各自的椅子站起来,两手抱拳朝军官行礼——也朝令公鬼行礼——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军官来到令公鬼的桌前,两手抱拳作了一个揖;他头顶前方光秃秃的头皮上似乎洒了一些白色粉末。“我冒昧地说一句,这位大人。我相信他们的吟唱没有打扰您的雅兴。他们是普通粗人,但是他们无意冒犯,我向您保证。我叫钱建梧,大人。我是一名国君侍卫伍长,这几个都是我的手下。”
他的目光掠过令公鬼的宝剑;令公鬼有一种感觉,钱建梧在他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那些天元应龙了。
开局扮演酒剑仙 人在漫威,做幕后黑手 末世废土之火种 重生物理大时代 穿越社恐在线求解脱 回到现代当大佬 韦小宝纵横花都 而绿之年 阴阳摆渡,我怎么就无敌了 汉末多少事 大唐第一国士 平民望族 拥有背刺技能的我穿越到耽美同人世界 五文书 云动九源 他的心上有颗糖 校园修仙狂帝 我变成NPC了? 傀儡皇子请自重 替嫁后,郁先生黏她上瘾
...
颜汐凉过一次穿书后,决定努力不躺平,抢光女主机缘,打醒女主舔狗,夺走女主气运。当天赋异禀的她锋芒毕露时,什么光杆女主,靠边站!掌门看不懂的遗失剑诀,她看一遍就会。师父不知道的上古异兽,她挥挥手召之即来。师兄学了几年学不会的炼丹术,她分分钟搞定。书中尸骨无存的师兄姐,在她的庇护下茁壮成长。当她站上宗门C位,其他人通通都是绿叶,她就是天上地下圈里圈外最靓的崽!...
少年林昊在觉醒测试中以失败告终,但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有了以精神力赋予所想之一切的力量。哪怕失去了面板,但依旧强势,从微末之中崛起,只为完成父母给予自己的复仇宿命。但当走到半途时,林昊才恍然所觉,原来,他才是这天地之间最大的劫p...
关于军官暗恋十年,忍不住抢婚了!上辈子,许微兰被继妹陷害,嫁给了乡下糙汉,而继妹则替她嫁去了大院做军太太。婚后乡下糙汉下海经商,成为有名的富翁,许微兰成了富太太,坐小汽车,住小洋楼,全城女人羡慕至极。可继妹却一直独守空房,秦砚还早早牺牲,她年纪轻轻守了寡,她舍不下荣华富贵,谎称肚中有遗腹子,结果最后鸡飞蛋打,死于非命!这辈子,许微兰重生了!继妹也重生了!继妹先一步抢了上辈子那个成为富商的糙汉!许微兰看透不说透,欢喜的嫁去大院做军太太。秦家可是个福窝窝,公公是高官,婆婆是富商,不缺钱,不缺权,等秦砚牺牲后,她做个独美的小寡妇不好吗?什么?秦砚心里的白月光是自己?还天天拉她造人,说他们家三代单传,他们得多生几个!而嫁去农村的继妹,面对又臭又硬,油盐不进的糙汉,一天天忍,好不容易劝去下海经商,结果生意亏本,糙汉把她都赔了进去!...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一直在美国干着服务生的章驰,在回老家的时候无意之间得了一个宝贝,便开始置地买牧场,把一间小牧场慢慢经营大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