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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伸手捂住他的嘴,“不许唱,劳资不想再魔音穿脑了。风雨”
“我唱得很好听……”
“好听你个毛线。写出那等‘神曲’,真是令闻者恨不得去把南流风的坟墓再挖几遍,好在已经有人先挖了,只要找到其骨头砸碎就行了。”
“媳妇,想不到你如此赞扬南流风大居士所著的山歌,竟然被赞为神曲。媳妇,你怎么会想出神曲如此有创意的字眼呢……”
“三哥,你不要再提南流风那个败类了,劳资想到他写的山歌就想杀人。”
“媳妇……”他想说,其实他觉得居士的写山歌本领还是满高明的,媳妇不喜欢,那就算了,好相公是不逆媳妇意的。
她眉眼一横,“怎么,看你这样,你是为南流风那个败类不平?”
萧羽川把她搂在怀里,“媳妇儿,你说的神曲这玩意儿,一首山歌嘛,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很正常。但南流风能在一百年前引领当时的潮流,并且惹得无数老老少少的女子为他心动,必有其过人之处。一个作古了的前辈,媳妇又何必再叫他败类呢?”
“也是。”她颔首,“跟一个坟都被人挖了的人计较,那就太不仗义了。其实我对居士也是没有恶意的,就是看不惯。”
“为啥?百年前的人还能惹到你?”
“把南流风三个字倒过来念。”她一本正经地道。
“风流……男?”萧羽川黑了脸,“这……我一直以为南流风居士是个长情的人,还觉得他的名字很风雅来着。许是他是大才子,我才没往多了想。”
“他早告诉世人,他是个风流男、渣渣专骗女人心的斯文败类了。枉得世人还那么喜爱他所写的山歌。”
“听说当时他名气那么大,是因为他那张脸在当时来说,是天下第一俊小哥,长得太俊不是他的错。”
苏轻月捏了捏萧羽川英俊的脸,“也是,长得太俊也不是三哥你的错。你不俊,哪来那么多村姑喜欢你。你俊你的,你别跟南流风学啊。”
“他那种风流才子,不是我效仿的对像。而且他连坟墓都进了又出了。谁想学啊。被挖坟的才子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最忌讳挖人坟墓了,想必前些时候挖坟要跟他合葬的老太是太爱他了,我对媳妇你一心一意,你要相信相公我日月可鉴的真心。”他灿若星辰的双目盈着满满的浓情。
她被他看得头皮发麻,“南流风估计死都想不到,他会跟一个老太太合葬。”
“百岁高龄的老太太,当年南流风不英年早逝,活到现在也是个老不死的了。他死了倒是永远留给世人的印像、永远那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
苏轻月狐疑地看着他,“三哥,你怎么会那么颂扬他?”
“是这么回事,几年前,有一次我去镇上,运气不好崴到了脚,又饿又累还没钱吃饭。咱村的王瘸子免费让我坐了他的牛车,载我回村,他给我讲起了南流风居士的风流事迹,还唱起了山歌。我当时认真地听着,甚为感动……省了三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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