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呼……她走了吗?”
在乔昆达带着金消失的瞬间,仿佛踩着点儿似的,艾维撩开黑纱,从天台边走了过来,他有些警惕地看了看周围,在确认没有乔昆达的身影后,恢复了那种对什么都毫不在乎的表情。
“怎么?你很害怕她吗?”纳尔逊好奇地问道。
“不,怎么会呢?我只是害怕我自己,”艾维摇了摇头,“我害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在这里杀了她。”
“好吧,她听到那个地名,已经走了,我想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了。”纳尔逊说道,“不过在此之前,我得确保周围——”
“放心吧,那几个警察已经被吊在你这座高楼的外立面上了。”
艾维迫不及待地打断纳尔逊的话,伸出手,随意一挥,难以用肉眼察觉的细碎粉末从掌间落到了周围伏地蝠的触须上,霎那间,那些随风飘荡的黑纱仿佛真的织物经历了暴晒一般,迅速地枯萎收缩,化成了片片干燥纤薄的脆片,脆弱到被风一吹就四散飞开了,这种夺取活力的手段简直前所未见,纳尔逊掩住口鼻,仔细地观察着艾维生涩的手法,和他与手法完全不符的强大力量。
在魔药药粉接触伏地魔触须的瞬间,这只强大的神奇动物肢体上的魔力便经历了某种复杂的转化,成为了一种纯粹的魔力,这种纯粹的魔力完全无法维持它生存所需,甚至影响到了它属于生物范畴的正常技能,进而导致了一连串对于伏地蝠结构的连锁破坏,这不由得让纳尔逊想起了塞克斯博士堪称天才的创造——塞克斯还原。
尽管伏地蝠接触魔药的肢体只有小小的一部分,但这种魔药仿佛不会消耗似的,承担了在生命湮灭过程中的催化剂功能
“这是什么?他的发明吗?”
“一种简单的魔药,”艾维拍了拍手,将残存在掌心的药渣扫落,随口说道,“以前在幸福之家,某些不好出售但消耗巨大的残缺商品就会被这样处理掉。”
“真是残忍呢。”
纳尔逊盯着眼前被罩上了一层雾蒙蒙绿色的空气,身后的迷雾中传来机械转动的声音,随即有一阵强风吹来,将这团危险的毒雾吹散了。
“残忍吗?或许他不这么认为,”艾维摇了摇头,“他觉得这种死法毫无痛苦,甚至被夺去生命的动物连对死亡的恐惧都来不及感受,他甚至给这种死法取了个名字,叫‘安乐死’。”
“的确是有够安乐的,”纳尔逊失笑,尽管两人的谈话从未提及过“他”的名字,但对于这位素未谋面的塞克斯博士,每一次听说他的事迹都会有种全新的体验,“真不愧是自称博士的巫师。”
……
“那么说了那么久,你究竟是谁呢?艾维先生。”纳尔逊侧着头,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艾维,轻声说道,“或者我应该叫你的全名,艾维·达尔文先生?”
“我是谁?”
艾维重复着纳尔逊的问题,仿佛他根本没有听懂这几个简单单词的含义。
“在不久前,我在霍格沃兹的禁林里发现了一群八眼巨蛛,后来了解到,它竟是来源于我的一位朋友,究竟是什么人会把这种珍贵又危险的东西交给他呢?甚至还费尽心思地替它找了伴侣,不得已之下,我只能阅读了他的记忆,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艾维先生,”纳尔逊耐心地向艾维讲述他知道对方的过程,“我费了一些功夫才找到了你这个名字的出处,在幸福之家东边三十五英里的地方,有一个不小的城镇,在城镇的西北角有一座空置三层小楼,曾经属于达尔文一家人。”
纳尔逊用指头轻轻地戳了戳扶手,一只蜉蝣从他身后的迷雾种飞出,独眼中射出强烈的红光,打在氤氲于两人之间的雾气上,一座由光束构成的、不大却温馨的小镇浮现在翻卷的浓雾之中,纳尔逊的指头在扶手上有节奏地敲击着,小镇的面貌被缓缓拉近,最终停在一栋五十年前风格的洋房正面,庭院里早已荒草凄凄,一二层的玻璃已经破烂到只剩窗框,三楼的玻璃蒙了厚厚的灰,也能看到几处不小的破洞,看样子这栋小洋房已经成了镇子里孩子们喜爱的探险场所,用石头丢玻璃也成了他们喜爱的娱乐活动。
大门前的门派上写着达尔文的姓氏,笔法娟秀,看起来也很大气,这家人曾经应当是这里的望族。
“我托人拜访过这里,镇子里的居民对这家人的情况讳莫如深,好在有些老人谈性很浓,我知道了一些这家人几十年前的故事。”纳尔逊盯着艾维的眼睛,试图从他平静的目光中找到一些感情的波动,“这家的主人是镇上有名的老绅士,他和妻子还有几个从外地一起带来的仆役一起在四十年前搬到了这里,作为曾经的议员,他有着不小的声誉,镇里的很多居民在产生矛盾时甚至会找他调解。”
听着纳尔逊缓缓讲述熟悉的故事,艾维的眼里古井无波,仿佛在听一段与自己毫无关系的。
“很快,他们家一前一后添了一双儿女,姐姐从十一岁那年就去了外地读书,弟弟在同龄人中一直是女孩子们的梦中情人,因为他既聪明又英俊,还有父辈带来的常人无法比拟的地位和财富,这位弟弟和你同名呢,艾维先生,他就叫艾维·达尔文,这位艾维·达尔文先生没有辜负镇民和家人的期待,他在成年后也去了外地读书,可却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伦敦,甚至成为了一个珍稀的博士。”
艾维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纳尔逊继续的陈述却没有给他插嘴的机会。
“对于这位不知所踪的姐姐,我的调查一度陷入了僵局,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因为我在禁林遭遇八眼巨蛛的时间是晚上,于是便被罚打扫荣誉陈列室,在一众不起眼的勋章和奖杯中,我找到了一个属于达尔文小姐的奖杯,拉文克劳学院某一届高布石比赛的冠军,”纳尔逊挑了挑眉毛,“我之前的探查走错了方向,英国的女性在嫁人后就会失去她们的姓氏,所以我一直找达尔文小姐是没有出路的,好在这次凑巧让我确定了你的身份,这位达尔文小姐十一岁就读的寄宿制学校就是霍格沃兹,而你,艾维先生,就是塞克斯博士的妻弟,甚至在伦敦求学的时候,你一度成为了他的学弟。”
“不错的推测,”艾维抬起头,隔着浓雾和空中的眼睛对视,少顷,他低下头,看着纳尔逊说道,“据我所知,艾维·达尔文应当已经死了。”
甜妻驾到:冷傲总裁甘为奴 骑士,看镖 诸天:从四合院开始 和霸总离婚之后 娇养病娇大佬后我成了团宠 穿书顶流大佬他又苏又撩 人生赢家:从扑街写手开始 巫妖的都市悠闲生活 全能大佬绝不瞎搞事 我和大明星闪婚的日子 嫡女谋:绝色医妃倾天下 竹马警官又抓我了 从数码宝贝开始的无限之旅 传奇从指环王开始 斗罗之开局签到天水学院 海贼入侵之蜡像海贼团 超极品神医 末世宝妈又A又飒 他乡远在莫斯科 王妃也穿六零了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穿越到了三国时代,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他不会武艺,却会造纸奇术,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然而,家中突发罹难,他被迫仓皇而逃,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与之结伴而行。他收名臣名将,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从而南击孙策,北拒曹操,终成霸业当然,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蓝星元历2048年,太阳一瞬间变成一轮血日高悬,天空中忽然下起无尽的灰烬。接触灰烬之人都会变成只知嗜血吞噬的丧尸,只有幸运之人接触到未燃烧殆尽的碎纸才能觉醒出异能。司徒直,两世悲剧,重生并且觉醒时间异能依然还被无情砍死,只因他觉醒的是无用的时间异能,末世前也没有空间囤积物资。死后还不安宁,苦逼成了游魂五年,看尽了人...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