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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天才(第1页)

未时三刻,一辆马车穿过建康城南。

驾车的车夫戴着斗笠,穿着黑衣,青筋暴起的手臂显得孔武有力,可控制车马的手段却有些生疏。

以至于坐在马车内的王徽之压根无法闭上眼睛小睡一段时间,甚至每当他产生类似想法的时候,那匹疾驰的红鬃马都会将自己的哀鸣声清楚地传入他的耳中。

“停!”

反复经受颠簸,并且耳朵也在不断遭受侵袭的王徽之终于是在某一刹那失去耐心。

当他的声音明显变得尖锐的时候,暂时充当车夫角色的许龙倒也真的勒马停下。

与此同时,车厢之内,与王徽之毗邻而坐的秦行云缓缓睁开了眼睛。

“王兄,你这是何意?之前在飞雪楼的时候,你不是已经做出承诺了吗?现在又要突然改变主意?”

“我并非这个意思……”

王徽之先是对着秦行云摇了摇头,接着猛然提高了嗓门,对着外面的许龙喊道:“兄弟,车不是这么驾的,马也不是这么训的,当年我任徐州骑曹参军的时候,是在桓冲手下做事,他这个人,对军务一向很认真,在养马之事上更是容不下半粒沙子!你的手法若是被他看见了,他骂你的话绝对会比骂我更加难听!”

“是么?”

斗笠之下,许龙的眼皮微微跳了跳,但说话的时候仍是带着几分笑意:“我是个江湖草莽,擅长的本来就是兵器之道,若要我精通养马和训马,那得有个前提。”

“什么前提?”

“我用的最熟练的兵刃已不是三尺青锋,而是一条马鞭。”

“……”

王徽之瞬间被许龙的话给呛到了,踌躇片刻,仍是无言以对。

因为在他的认知之中,鞭子虽然真的可以作为武器来使用,可挥舞起来确实看不见半分风雅之感。

专为战斗而生的钢鞭尚且如此,马鞭那就更不用说了,抽打在人身上固然很疼,足以将血肉之躯打的皮开肉绽,但若论观赏感,则是远远不能跟刀剑这一类兵刃相提并论的。

偏偏他最喜欢计较的就是观赏感。

有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自己都不会将马鞭当作武器来使用,当然也无法用同样的要求来限制许龙。

而一旦他这么想了,许龙的诡辩自然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功。

好在关键时刻,秦行云再度开口:“我雇这辆马车的时候,老板故意跟我提过一句,这匹红鬃马之前已被驯服过很多次,生性早已没有那么顽劣,并且还很能忍受疼痛。可我们在城南穿梭的这段时间,一路上它发出哀鸣的次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足见你控制缰绳时对力量的运用不够好,同样的道理,用在剑术上也是一样。”

“秦教主功力深厚,这方面我自然是比不上你。”

许龙哼了一声,脑海中回忆起秦行云隔空弹开自己手中长剑的一幕的同时,也是下意识地掀了掀自己头上的斗笠:“但我比不上你,不代表比不上其他人,更不代表我甘愿当一个车夫,连我们接下来具体要去哪个地方都不知道。”

“你会这么说,那事情的脉络就很清晰了,是你心中有怨,又明知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无形之中把怨气撒在了车马的身上,对吧?”

“这……”

许龙怔了怔,额前跟着渗透出许多汗液。

正在他思考要怎么为自己辩解的时候,王徽之却像是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很是自来熟地拍了拍秦行云的肩膀:“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逢即是有缘,何必在赶路的时候就把气氛弄得这么不愉快呢?”

见秦行云没有反应,王徽之又接着说道:“秦兄弟,既然你这位朋友驾驶马车的技术并没有那么好,那就让我来,如何?”

“我看没这个必要。”

“啊?为什么?”

“因为目的地已经到了。”

此话一出,不仅王徽之的脸上写满了迷茫,许龙的瞳孔也是瞬间扩张了好几倍,浮现出难以置信之情。

这里虽属于建康城南划分好的民居区域,甚至在地图上也有明显的标注,可因为年前有位外地来的富商要在这里进行改建,还在朝廷上打通了关系,故而没过多久,这里原有的百姓就在软硬兼施的手段之下,被赶去了其他地方。

剩下的民房拆的拆,毁的毁,早已经不能用来住人了。

而那位宣称要在这里进行改建的富商整体的表现也很迷惑,刚开始是放出消息,要在附近修建酒楼,图纸都找人规划好了,负责实施的工匠也请到了,却又突然改变主意,想把酒楼变成青楼。

误冬  妖孽下山,我只想修个仙!  NBA教父:我有一万种被动光环  重生抱紧反派,我被全家团宠了  绿茶美人在恋综杀疯了  趁起风来时  架空之我在古代的暴富之路  娇娇知青下乡后,退伍糙汉顶不住了  无限恐怖之魔女序列  战场外卖员:从亮剑开始  水晶鞋与醉猫  我,布罗利,聊天群群主  下酒的故事  我的剑比你的枪更快  为婢  裴总又在明撩暗哄  孤鸢  一世难求  你惹假千金干嘛?她有豪门宠着!  榻上欢:冷面摄政王索取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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