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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引江 第九十七章 至死不渝(第1页)

抬手接过骨笛,清卿将其放在阳光下,细细端详。骨笛的头和尾微微隆起,阳光洒着,有一道金色的裂痕贯穿在笛孔之间。清卿试着抬手,用手指覆盖在圆圆的笛孔之上。

那笛身温润,手指盖住笛孔时,似乎“嗡”地发出一声微响。

这来自远古北漠的术器浸透了烈日的炙烤,握在手中,自带着一股黄沙的沉静。清卿抬起眼,只见即墨瑶冲自己淡淡一笑,眨着眼睛。

清卿低下头,让那心中早就熟悉不已的旋律在指尖流淌下来:

“树栖霜,沙歇雁。风月不见,北客自怜,谁识曲中闲?”

仔细回想间,清卿发现,其实星星与自己都是从小便未曾离开自己故土的人。少年离开伴随自己长大的风尘黄沙,抱着一颗复仇的心和一腔挣扎的血,踏上了循着琴声而引导仇怨的路。年轻的即墨少年,清卿甚至都不知道他确切的年纪,便在他铭记许久的琴声中倒在短短的弯刀之下。

而清卿离开恋恋不舍的立榕山,所求之事,并非找一个人,饮一壶酒,杀一条命那么简单。

令狐氏弟子与掌门的对手,是一位未曾谋面的先人,和他留给整个江湖的诺言。清卿有时会想,自己饮下的泉水,吸入的空气,流淌的血液,吹奏的旋律,都与那些生活在另一个时代的人们有着难以捉摸、千丝万缕的联系。但立榕山弟子们知道的是,令狐氏的祖先并未给世世代代的弟子们留下太多幸运。

这世上每一个姓令狐的人,所拥有的不过一列门规,几张琴谱,和书谱阁积满了厚厚灰尘的藏书罢了。而如今便是几张散落不见的谱集,和一根斑斑驳驳的破木头棍子,也要掀起江湖一场腥风血雨,惹得多少人相互争抢,闹得个头破血流。

而留下这一切的墨尘掌门已然故去,抛下一代代令狐弟子在生来便存在的束缚中挣扎。

回望夜屏那场雪,星星已然在自己的使命中倒下。而清卿和师父还能走多远,自己也不知道。或许当那虽是能夺去脆弱生命的碧汀毒融入自己血液的时刻,自己便承担起了原本不该属于自己这个年龄的未知。

想到此处,清卿手心忽地一顿,一个低音险些吹得没了声——

无论走多远,自己都不愿意和师父分开。这是两个人相拥在月光如水的雪地里,唯一能留给对方的承诺。

骨笛之声在沙漠中孤零零的响着。那汇集了宫商角徵羽的琴声弦剑,会不会正在何处,等着白玉箫的身影,重新带着沙丘的炙热,来到那袭青影之旁?

世人常问,北客自怜,谁识曲中闲。却无人道江湖险恶,来自东山与北漠的少年少女,曲中又怎会有那么多安闲之意……

风月不见,北客自怜。吹笛人不再是年幼的北客,终究无人能明白那曲中之闲。

清卿思绪许久,十指顺着心意而动,只觉得四周尽皆寂静,便是狂傲的北风也停止了呼啸之声。不知不觉间,一阵微微的温暖之意拂过脸颊。一睁眼,竟是即墨瑶不知何时已换过了衣衫。

两条如水般长袖,重新散落在蒙蒙沙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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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卿笛声呜咽,即墨掌门的水袖迎风舞起,渐渐便融入到清卿的曲律之中。一笛一舞,点缀在茫茫沙漠一隅,竟也是一份难得的乐趣。

尽管那吹笛人指法生涩,而舞袖人的袖起之中,总夹着几分凌风的杀气。

清卿记起师父常说,所谓音律的妙处,便在于一个人即使并不明白八音四器之用,也能感受到藏在音律中的那份愉悦之情。不比刀枪棍棒之类,若是不懂,总觉得打打杀杀,实在一种消磨时间的下策。

而宫商角徵羽则不同。无论是市井街巷,还是亭台楼宇,无论渔夫农人,还是达官显贵,在一曲琴音之前,都像是只留下了最初的洁净魂灵,让那曲中的震撼贯穿直入每个人的脑海之中。

这音律的妙处,既能救人,也能杀人。

便比如说,彻心大师笛声疗愈,险些救了自己一命。而高耸入云的百音琴,却夺人神智,害人心魄,而南家公子不得不为之疯魔。

此刻清卿任凭脑海中胡思乱想,看着即墨瑶随风起舞,心中倒也体会着一种难得的愉悦之情。自己是习惯了沉浸在乐曲声中长大的孩子,往往探求各类曲谱的乐趣时,不由生出一分难以抵达曲律之中的愁绪,好似谱中墨痕与自己相隔千里,自己总也找不到那真正的趣味所在。

见即墨瑶的水袖在笛声中舞动不停,清卿忽地眼神凝聚,颇有些醍醐灌顶,豁然开朗之感。原来能有一舞韵律,相随在音乐之中,竟是如此的美事。

一首《绛河》,清卿每每想起,心中虽已是触动万千,却仍是比不上此刻有舞相随。若是有一天,江湖中百音百器,也能如此尽皆唱和,只怕再厉害的白玉箫,再难得的《翻雅集》,也学不来这种彼此心知的美妙乐趣。

清卿微微摇头,心下苦笑。若是江湖中的音律真能奏在一起,倒不必今日血流成河了。想到此处,突然觉得耳边奇怪的声音一响,险些打断了自己笛声旋律。

赶忙抬头,竟是即墨掌门两道袖影,直直向着自己的方向袭来。

即墨掌门竟要此刻动手么?清卿心下一惊,赶忙止了口边旋律,以那骨笛作箫,向前一递,便与那袖风裹挟在一起。只见长袖熟练地卷起骨笛笛头,手中一用力,像是要将连人带笛一齐卷了去。

顾不得自己胳膊被震得酸麻,清卿生怕术器脱手,便将身周内力源源不断地传递在那骨笛身周。不料,即墨瑶竟顺势撤力,将那身子挂在笛身一绕,自己闪电般跃在清卿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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