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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高山堡垒下(第1页)

PS.本书书群,现在人还很少,欢迎大家来交流吹水。

地底坑道是矮人的杰作,具体可以追溯到上千年以前,在矮人的全盛时期时,人类帝国皇帝查理曼和矮人至高王卡扎德尼约定,大陆上的平原和丘陵属于人类,山地、荒原、高原还有众多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形则属于矮人所有,人类和矮人关系紧密,任何人类来到矮人的国家都会得到热情的接待,矮人来到人类帝国也会得到当地贵族的款待。

所以当时处于全盛时期的矮人就建立了一个巨大的工程,他们通过建造为数众多的无数地底坑道,将全世界的绝大多数山脉链接,得益于庞大的地底坑道,矮人们的脚步遍布全世界,缔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

一直到绿皮出现为止。

绿皮的出现给矮人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持续了数百年的战争结果是矮人集体退回世界屋脊山脉,就连矮人王庭永恒之峰都在绿皮的手中陷落,昔日用来方便通行的地底坑道反而被绿皮利用,给矮人和人类都带来了无数苦果,现在的地底坑道中充斥着大量的绿皮,部分躲藏其中并将其扩建为城市的黑暗精灵,还有试图收复部分坑道并重新使用它们的矮人远征军。

天知道这个大坑里面冒出来的会是热情的矮人朋友,讨厌的黑皮尖耳朵还是该死的绿皮?莱恩不能冒这个险。

“我回头会通知诺德王庭,叫他们派人来使用火药把这个洞口炸塌,现在我们还是上楼看看吧。”莱恩离开了一片血腥的地下室。

在两个人顺着石制楼梯往上走的时候,莱恩突然很有兴趣地问道:“艾斯特尔,你们都不喜欢近战么?”

“因为近战本来就是邪道,是野蛮和暴力的象征啊,真正充满着荣誉的对决应该是一个人一把弓,一袋箭,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技巧和速度不是么?”艾斯特尔抱怨道:“用近战武器实在是粗鲁又野蛮的做法,还很容易出现伤亡。”

“喂喂喂,在你面前的可是白狼骑士……”莱恩的脑袋上冒出了黑线,白狼战神尤里克厌恶远程武器,主张纯爷们就是要近战,所以白狼骑士们总是尽量避免使用远程武器惹尤里克不快,就连莱恩也就是偶尔扔个飞刀什么的。

你这样说在我们白狼骑士团是要被当做异端的啊。

“所以你们在森林里面就不存在近战兵种?全是远程?不可能吧?林地守卫全部都是由弓箭手组成么?”莱恩有些疑惑,艾斯特尔出生于木精灵的领地,木精灵很神秘,不过用膝盖想都知道军队不可能只有远程兵的,这在战争中是找死。

“林地守卫当然都是由弓箭手组成的,至于莱恩你口中的近战兵,他们叫做永恒守卫,手持巨盾,使用长矛和弯刀作战,可每一个人也都是用弓箭的好手。”艾斯特尔耸肩,紧跟在莱恩的身后,他身旁灰白色的石头墙壁因为年久失修有不少地方破损,从射击孔里面吹出来的冷风让半精灵缩了缩脖子:“剩下的我不能跟你多说,你只需要知道,永恒守卫们虽然近战,可是他们使用弓箭也不比林地守卫逊色半分。”

“可是永恒守卫却需要更长的时间培养是吧?打个比方,按林地守卫要十年的训练时间来算,那么永恒守卫可能就需要三十年?三十年时间,足够两个野兽人生出二十个野兽人战帮了,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木精灵的军队无论是从数量再到质量都远胜于那些野兽人战帮,可是还是饱受那些野兽人的困扰,因为你们完全支撑不起长时间的战争消耗,我说的对吧?”莱恩一步一个脚印,随口吐槽道。

“……正如你所说,尽管数十年以来,森林总是能在和污秽的战争中取得胜利,可是我们的人口和军队的数量却在下降,而且……树人们近些年受到的腐化愈加严重,我都很难想象,那些狂暴异常的树人长老们是童话中那些和蔼可亲的智慧长者。”艾斯特尔充满着失望地摇头:“我们不得不组建更多的巡林队和永恒守卫部队,去弥补战斗力的损失。”

莱恩默默点头,树人是木精灵之中非常非常重要的战斗力,寻常的树人都有数米高,其中高大的远古树人甚至有几十米高,它们稍微挥动自己的手臂就可以让数名人类士兵飞上天空,受魔法和符文加固的身体也不是那么惧怕各种火器和弓箭,它们是木精灵军队的中流砥柱。

两个人没有把话题继续下去,因为目的地到了。

或者说,不是因为目的地到了,而是前面没有路了,塔楼的楼梯被严重破坏,断裂楼梯中间的距离足有七八步远,在对面,一扇孤零零的木门出现在两个人的眼前。

经过短暂的商讨,两个人决定分工,莱恩让艾斯特尔回去通知商队这个堡垒不是合适的休息点,在看见半精灵离开之后,莱恩重新将目光放到了断裂楼梯对面那扇孤零零的木门上。

七八步的距离是凡人难以跨越的距离,即使是半精灵那灵巧的身手也无法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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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不同,我可是父亲的儿子。

想做就做,莱恩开始缓步后退,他退出七八步的距离,然后迈开自己的脚步,右腿用力下蹬,纵身一跃,强大的灵能力量在他的周身汇聚,如同初春的微风一般托起他沉重的全身链甲和身体,随着落地声响起,白狼骑士成功地落在了另一边。

沉重和腐朽的木门被白狼骑士以蛮力推开,木制的门栓在莱恩强大的力量下碎裂,在推开门的一瞬间,莱恩猛地后退一步,举起战锤,做好了战斗准备。

没有动静,如他想象中的敌袭并没有发生,走进屋子内部,里面的陈设非常地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一张简单的木板床,一扇从内部被封死的窗户,还有坐在椅子上的一具……骸骨。

从骸骨身上的蛛丝和灰尘来看,这具骸骨应该至少待在这个地方两年以上了,尸体已经完全分解,它的手掌就放在了这本书上。

“颅骨完好,这说明他始终是个人类。”莱恩喃喃自语道。

有的时候很难解释帝国对于颅骨的痴迷,帝国的所有骑士团的团徽上都包括颅骨的图案,象征着帝国皇帝身份的神圣冠冕正中就是颅骨的形状,无论是皇帝本人还是象征着人类力量中坚的选帝侯们,都喜欢用颅骨的图案装饰自己。

莱恩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还以为是有个什么蒙奇D路飞开创了大海贼时代呢,人人都想当海贼王,所以大家都爱用这个。

后来他才知道,颅骨,象征着纯洁。

混沌的诱惑始终在威胁着人类,任何屈服于混沌的人都将产生可怕的异变,只要堕落,他们就再也无法变回原来的样子,只有纯洁无暇的颅骨,证明着他们从未向混沌屈服。

同样,颅骨也是混沌勇士和混沌冠军甚至恶魔亲王们珍爱的战利品。

带着疑惑和好奇,莱恩轻轻地拿起了这本书。

书很旧了,有些地方的字迹已经模糊,有些地方的墨水也因为未受到好好地保存也褪去色彩,这个人的低哥特语相当地蹩脚,在很多地方有不少错别字甚至强行拼起来的奇怪字符,不过依然可以通读大致的意思。

低哥特语是普通的农民阶级和市民阶级甚至是低级贵族们使用的语言,这种语言浅显易懂也更容易掌握,不过在文字和口音上就不那么规范了,如果说高哥特语能够让大陆两边的大贵族们也能轻松流利地对话,那么诺德王国和帝国南方托斯卡纳选帝侯领的低哥特语从书写到发音简直就是两种语言。

我的枪附加百种特性  独占病因  海贼之念念果实  草根之官道风流  明月辉光照天涯  为了钱,我要嫁给豪门植物人  七零:懒着懒着,她成了将军夫人  官狱  驭千机  一人之下:我自红尘逍遥  红妆粟裹  结婚对象带孩子跑了  要当最好掌门,还要当最强掌门!  殷朝新政志  混在漫威的玩家们  杀敌加属性,从炮灰开始崛起!  我真的长生不老  极度占有,病娇总裁腹黑又疯批  那个年代那些事  畸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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